廖海金
要徹底根治虛假宣傳保健食品這一頑疾,除了嚴格廣告審批和加強廣告監測外,關鍵是要切斷利益鏈條
春節期間,保健食品熱銷,但保健食品領域虛假夸大宣傳問題嚴重。為保障食用安全,食藥監總局日前發布《保健食品消費提示》指出,保健食品是食品的特殊種類,不能代替藥品,不能宣傳疾病治療、預防作用。廣大消費者,特別是中老年人,切勿聽信將保健食品比作成靈丹妙藥的虛假夸大宣傳(2月14日《光明日報》)。
近些年來,盡管食品藥品監管、工商等有關部門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強化監管,使虛假宣傳現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違法保健食品廣告仍屢禁不止,已成為一種公害,也是社會關注的一個熱點問題。
虛假宣傳保健食品屢禁不止,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筆者認為,客觀原因是法律法規不完善,使不法分子有隙可鑽,有縫可入,導致虛假、違法保健食品廣告的滋生蔓延。主觀原因則是經濟利益的驅動。暴利誘惑是虛假宣傳保健食品產生的經濟原因。一些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為了追求利潤,增加經濟效益,公然置國家的法律於不顧,置廣大消費者的利益於不顧,我行我素,鋌而走險,有的甚至請專家、明星、名人為其代言,無中生有地編造或肆意夸大保健食品功效,直接宣傳療效,蒙騙廣大消費者。而一些媒體為了獲得經濟效益,對保健食品廣告宣傳審核抱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放任態度,任憑違法廣告在媒體上發布傳播。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媒體)利益相輔相成,互為利益整體,加之廣告主及廣告發布者並不確定,違法追究存有一定難度,造成部分違法保健食品泛濫。
要徹底根治虛假宣傳保健食品這一“頑疾”,除了嚴格廣告審批和加強廣告監測外,關鍵是要切斷利益鏈條。隻有切中要害,依法嚴懲,才能從根本上鏟除虛假宣傳保健食品滋生蔓延的土壤。目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於違法保健食品廣告的發布主體、發布載體、廣告運營商雖然沒有直接的執法權,但其擔負著對虛假宣傳保健食品產品的監管責任,完全可以通過產品監管達到對虛假宣傳保健食品的逆向監管。因此,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主動出擊,採取“管產品堵廣告”的辦法,加強源頭治理,建立廣告保健食品銷售跟蹤機制,對銷售違法廣告保健食品的企業實行重點監管,對廣告保健食品品種實行100%抽驗,並跟蹤監督,增加檢查頻次,發現問題從重處理,並將違規不良行為記錄在案,列入誠信評定。
與此同時,食品藥品監管、工商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重點廣告主、重點廣告公司、重點媒體的檢查和監測,把日常監管與專項整治有機結合起來。落實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形成打擊虛假宣傳保健食品廣告的強大合力,積極配合、及時溝通,建立虛假宣傳保健食品的協調、移送、查辦和查處結果通報機制,並會同宣傳、廣電、新聞出版部門,落實媒體廣告的各項管理制度,強化保健食品廣告發布環節的監管。此外,還可採取消費警示、行政公示、行政建議等多種監管手段,對典型違法廣告案例向社會曝光,尤其是對屢查屢犯的廣告主及媒體嚴加懲處,直至依法責令退出廣告市場。對發布虛假保健食品廣告情節嚴重的,責令暫停該產品的銷售,對涉嫌構成虛假廣告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