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衛毅
全面放開落戶限制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好政策,要把這項好政策落到實處、落到落戶者的心坎上,還需要各個城市盡快拿出方案和實施細則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月2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明確提出,除極少數超大城市外,全面放開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留學歸國人員等落戶限制。國務院已頒布居住証暫行條例,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抓緊制定細則,使有別於以往各類暫住証、含金量更高的居住証制度覆蓋全部未落戶的城鎮常住人口,讓他們盡早在居住地享有義務教育、就業、醫療、法律援助等多項基本公共服務(1月25日《新京報》)。
除極少數超大城市外,全面放開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留學歸國人員等落戶限制,這是推進居住証制度落實的政策驅動力,也是2016年開年國務院發出的一道新號令。也就是說,除了北上廣等超大城市外,全國范圍內的各個城市都將納入全面放開落戶限制的范疇,並且沒有任何附加條件。應該說,全面放開落戶限制,與全面放開二胎政策一樣,都是具有現實性、長遠性、戰略性的重大決策,都是公眾翹首以待的政策,相信隨著全面放開落戶限制的實施和推進,我國人口結構、人口布局、人口經濟等方面都將產生巨大的變化,並且迎來新的發展機遇。當然,全面放開落戶限制,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其中還有許多的工作要做,筆者以為,各地在推進中還需跨越好三道門檻:
首先是跨越理念門檻。即一些城市要克服當前存在的排外情緒,善待要求落戶的外來人口。隨著我國人口流動性的不斷加大,“人戶分離”已是正常現象。很多人都離開了出生地、祖籍地,到其他城市工作,而這些人用過去的話講就是“外省人”“外地人”,這些人如何在工作生活的地方落戶還需要所在城市有更加開明的政策保障﹔其次是跨越職業門檻。比如,是允許有固定工作和收入的人落戶,還是無固定工作但長期在城市居住生活的人都能落戶?落戶政策是面向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人,還是包括私企、民企工作的人等也需要更加清晰的政策並且確保公開和透明。再有就是跨越消費門檻。落戶的前提是要有“戶”,即傳統的說法要有住房,沒有住房落戶到哪裡?總不能落到大街上?對於有能力買房的人和一些靠租房居住的群體,如何界定和落戶也需要更加完備的規則和要求。
總之,全面放開落戶限制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好政策,要把這項好政策落到實處、落到居民的心坎上,還需要各個城市盡快拿出方案和實施細則,尤其是要把可能出現的各種復雜情形考慮充分,防止在推進落戶過程中出現先天不足的情況。此外,各地在實施和推進全面放開落戶限制政策過程中,還要加大宣傳力度,要讓公眾知曉落戶所需的各種手續和辦事程序,包括是不是可以開展網上申請、上門服務,以及政策解答等等一系列事項都要做實、做細、做活,讓申請落戶者倍感溫暖和方便。如今,國務院已經發出全面放開落戶限制的號令,隻待各個城市跟進。筆者希望各個城市能夠克服各種消極思想,拿出誠意來,拿出方案來,盡快讓那些游離於城市之外的人有一個安身之地、有一個真正的城市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