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輝
實行環保終身追責,無疑是套在眾多父母官頭上的一道新緊箍咒。要使這道緊箍咒真正發揮作用,必須厘清環保責任紅線
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在健全政績考核制度方面,要求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大幅增加考核權重,強化指標約束。對於造成資源環境生態嚴重破壞的領導干部,還要終身追責(5月6日《南方都市報》)。
在“環境承載能力達到或接近上限”的當下,要發展,更要青山綠水藍天已經成為全民共識,並上升到了國家戰略的高度。此次意見規定的一系列細化措施任務,使中央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頂層設計和總體部署,有了具體落實的路線圖和時間表。尤其是大幅增加生態效益等在政績考核中的權重,以及環保終身追責等規定的出臺,徹底改變了唯GDP論英雄式的政績考核模式,賦予了地方領導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更多的責任與義務。
實行環保終身追責,無疑是套在眾多父母官頭上的一道新緊箍咒。要使這道緊箍咒真正發揮作用,必須厘清環保責任紅線。使領導干部在紅線面前,恪盡職守、把握底線。跨越了這道紅線,就損害了公眾生存的環境,黨紀國法不答應,人民群眾也不會答應。同時,也會成為歷史的罪人。
早在2013年5月,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體學習時,就提出要建立環保責任追究制度。此后,中紀委監察部就此啟動調研,調研重點包括:環境責任追究制度的對象范圍是什麼,造成嚴重后果的判斷標準是什麼,終身追究包括哪些情形,責任追究的程序怎麼設計等方面。
兩年后,調研中所涉及的上述重點問題和重點環節,在意見中得到了相應體現。根據意見規定,在追究對象上,隻要是違背科學發展要求、造成資源環境生態嚴重破壞的,不管是哪一級政府、哪一個部門的領導干部,都將一追到底。在是否造成嚴重后果的認定上,將通過生態環境損害評估制度和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和環境責任離任審計,對照設定的資源消耗上限、環境質量底線、生態保護紅線,進行量化界定。在追責形式上,總的要求是記錄在案、不得轉任重要職務或提拔使用﹔具體問責時,則分為三個層面:對推動不力的,誡勉談話﹔對盲目決策、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領導責任﹔對履職不力、監管不嚴、失職瀆職的,依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監管責任。
考核是指揮棒,問責是狼牙棒。如此嚴厲的終身問責制度,考驗著相關領導干部的執政理政能力,帶來的直接效應將是領導干部執政理政理念的更新。在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系統退化的惡果已經顯現的情況下,人們將有些領導干部隻求發展、不顧環境的執政理念,歸咎到了唯GDP至上的考核機制上,認為是指揮棒出現了問題,狼牙棒也沒有到位。
如今,指揮棒已經重新矯正,狼牙棒也已經舉起,領導干部隻有與時俱進,才能適應新的發展要求,否則,即使不犯錯誤,也將被形勢所淘汰。如何正確處理好環境與發展的問題,是每一個領導干部的必修課程。在對待環境與發展的問題上,不能分彼此,沒有孰輕孰重,二者同等重要,關鍵是要因地制宜,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找準與本地生態文明相匹配的發展道路,把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作為為民掌權的最大追求和為民執政的最大政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