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潔
前兩天,筆者與鄉鎮干部一起參訓,課間休息時,一個鄉鎮黨委書記拿著手機興奮地對我說:“你看看這個新聞,中央給我們送禮了,看得我都醉了”。筆者拿過他的手機一看,原來是人民網刊發消息,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心說一個《意見》值得這麼興高採烈、手舞足蹈嗎?仔細一看,中央這次給鄉鎮的,簡直是“豪禮”大放送,不止是他,連我都看得醉了。
那麼,中央這個《意見》究竟給鄉鎮都送了啥“豪禮”?
一是“進人禮”。在基層工作過的同志都知道,鄉鎮條件差、待遇低,“心比天高”的人一般不願意到鄉鎮工作。特別是艱苦邊遠鄉鎮,有的人一聽就“敬而遠之”,根本招不到、進不來人,干部隊伍青黃不接甚至斷檔斷代問題嚴重。這下好了,《意見》規定,不但要繼續堅持從優秀高校畢業生中考錄鄉鎮公務員,而且要加大從大學生村官、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公務員工作力度,將來還要探索從優秀工人和農民中考錄鄉鎮公務員,並且對招人難、留人難的艱苦邊遠鄉鎮,要降低進人門檻。如此,不但使鄉鎮公務員的“源頭”更寬、“水頭”更足,還能有效激發大學生村官、村干部乃至普通工人、農民干事創業熱情,一舉兩得、兩全其美,實在是中央送給鄉鎮干部的第一份 “豪禮”。
二是“留人禮”。其實,對目前的鄉鎮現狀而言,留人比進人更難。“領導干部走馬燈,年年月月換不停﹔普通干部比能耐,看誰‘有本事’走得快﹔新來的人盯得緊,上級要人要得狠”。這雖然是個別鄉鎮干部編的“順口溜”,但也從側面道出了鄉鎮的無奈——留不住人:領導干部總想回縣城,留不住﹔普通干部總想回縣直,留不住﹔新來的公務員剛到就被上級要走了,留不住。這下問題解決了,《意見》規定,鄉鎮黨政正職一般應任滿一屆。鄉鎮領導班子成員任期內一般不得調動或調整。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上級機關一般不得借調鄉鎮干部。這樣一來,無論是當領導的,還是新來的,想走都走不了,隻能穩下神、安下心在鄉鎮工作,鄉鎮“留人難”必將成為過去式,這是中央送給鄉鎮干部的第二份 “豪禮”。
三是“提拔禮”。長期以來,由於缺乏制度機制保障,基層干部提拔難、晉升渠道不暢的問題普遍存在。有的地方“下眼皮腫”,提拔干部隻盯著縣直單位﹔有的鄉鎮“位子”好不容易空出來了,上級“空降”佔下了﹔還有的鄉鎮干部甚至在基層辛辛苦苦工作了一輩子,到頭來還是“平頭百姓”一個,致使有的鄉鎮干部工作無激情、無動力。現在不怕了,《意見》規定,要注重從具有鄉鎮工作經歷的人員中選拔鄉鎮領導干部。縣級機關提拔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應優先考慮具有鄉鎮工作經歷的干部。選拔縣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應優先考慮具有鄉鎮黨政正職經歷的干部。還要在鄉鎮機關設置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這樣一來,鄉鎮干部提拔便不再是夢,人人有未來、個個有希望、這是中央送給鄉鎮干部的第三份 “豪禮”。
當然,中央這個《意見》,不僅僅只是這三份“豪禮”,還有其他“大禮包”、“小禮包”,需要鄉鎮干部在以后慢慢享受。不過話說回來,上級部門還需要加大檢查督導力度,確保《意見》落實到位,畢竟以前也出現過落而不實、沙灘流水不到頭的現象,如此才能使鄉鎮干部不止“看得醉了”,而且享受得醉了,從而真正把鄉鎮干部的勁鼓起來,聚精會神、心無旁騖,使基層發展、發展、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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