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雲
地方政府副秘書長新的一輪瘦身正在悄然進行,據南都記者調查統計,今年上半年內,部分省級政府和地市政府已經公布調整、削減副秘書長配置的情況。目前,省級政府的副職多配備7-9名,但多地配備的副秘書長人數仍遠超副職領導,有的地方政府多達15、16人,比配備的副職領導人數多出一倍,超副職領導、配置標準不一等現象突出。(2014年8月18日,中國青年網訊)
這輪“減副”力度加大與中央巡視組的反饋有關。去年,中央巡視組在兩輪巡視中都發現,多地存在超職數配副秘書長等問題,副秘書長超配嚴重曾被中央巡視組點名。
按常理度之,在配備政府辦公室副秘書長時應該是按照三定方案和有關政策去落實的,不應該出現副秘書長超配成災的問題的。那麼明明有“三定方案”可依,為什麼不去遵循?造成亂象的原因到底是什麼呢?
筆者認為面上大體有兩方面原因:一者,由於中編辦一直未明確規定地方政府副秘書長的職數,按照中央“原則上不超過副職領導”的要求,各地在確定政府副秘書長職數時,一方面參照國務院辦公廳“1正9副(含兼職)”規格,同時兼顧考慮本地副省(市)長數量、此前配副秘書長的人數,自行擬定職數后,報上級編辦核準。這就給了地方政府很大的彈性空間。二者,由於政府職能邊界的不清晰,造成了專職、兼職掛職副秘書長的亂象,專職副秘書長是“一對一”保障副職領導,日常工作大多是溝通協調、督促督辦﹔兼職副秘書長根據當地某項工作重要性而設﹔掛職則是由上級政府派出,臨時性掛職鍛煉,不佔地方職數。加之,編辦部門對兼職、掛職副秘書長是否佔職數沒有規范性文件,都是地方性文件,甚至沒有文件就直接配備了干部。
說到根子上的原因是什麼呢?唯權利二字。副秘書長一職被譽為最神秘的官職。副秘書長流動性特別大、職數配備不確定、較少對外公開,這個不起眼的職位早已成為“待字閨中”干部提拔前的“棲息地”,進入“序列”的標志。不知有多少人要擠破腦袋進入“序列”,另一方面副秘書長多必然分擔領導壓力,還可以替領導辦些不容易處理的問題。
筆者認為,要想真真正正為副秘書長超配“減負”還需標本兼治。首位要做的是讓優秀干部能進能上,還要敢於把多余的副職減下去,形成“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良好局面。另一方面,編制部門要對副秘書長一職嚴格做到定編、定崗、定職、定員、定額,並且應該切實抓好督導落實這一工作,避免出現“名減實轉,以轉代減”的現象發生。最后,要提升超配副秘書長的風險“成本”, 對違法違規超配“副秘書長”等副職的相關責任人給予嚴格問責追究,讓以往超配副職領導干部的風險“零成本”變為“高成本”,讓權力在陽光下規范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