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峰論劍
目前,廣東基本完成對“裸官”任職崗位集中調整工作,其中調整市廳級干部9名。根據此前廣東省委組織部制定的工作方案,“裸官”要麼把家人遷回來,要麼限時從重要崗位調整下來,兩樣隻能選擇一樣,不能兼得。調整將在5月底前基本完成。(2014年5月29日人民日報)
在“裸官”現象受各界口誅筆伐的輿論面前,在整治“裸官”取得廣泛共識的關鍵時刻,廣東下狠手整治“裸官”,無疑讓廣大民眾拍手稱快。然而,在大力“點贊”之余,是否也需思考一下,“治裸”后時代,是“裸官”現象的謝幕還是“續集”?竊以為,以下四個“不等式”著實值得好好琢磨。
首先,調整“裸官”崗位,不等於“裸官”一定就有問題。廣東毗鄰港澳,是著名僑鄉,涉外交往較多,涉外婚姻也相對較多。“裸官”產生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子女在海外求學創業后夫妻離婚致“裸”的,有的因配偶原本就是境外戶籍而“先天性”“裸”的,甚至有的還是先“裸”后“官”的,等等。可以說,“裸官”並不必然是“貪官”,而且很多“裸官”政績斐然。顯然,不“裸”的官也未必是好官,但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是,“裸官”具有貪腐和轉移財產的潛在風險。對此,廣東整治“裸官”開出了“選擇題”,要麼把家人遷回來,要麼接受組織調整,給足了“裸官”面子。官員的社會角色就決定了,有些“人之常情”不能有。當“勸家人回國”與“摘烏紗帽”博弈時,也就請坦然面對。
其次,調整“裸官”崗位,不等於“裸官”有問題不追究。也許有些人會說,只是調整崗位,太便宜“裸官”了。顯然,這些人把“裸官”調整崗位與問題官員“安全著陸”畫上了等號。其實,“裸”是一碼事,“貪”又是另一碼事。因為“裸”所以調整崗位,這是組織上從嚴管理干部的必要舉措。在當前反腐“不設限”的形勢下,全國上下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對腐敗分子,無論是什麼人、什麼背景,發現一個就堅決查處一個。調整崗位后的“裸官”如發現確實有問題的,自然也不例外。
第三,調整“裸官”崗位,不等於“裸官”再無用武之地。據報道,在這次廣東全省的專項治理中,東莞市共對127名干部任職崗位進行了調整,其中科級干部及其他國家工作人員108人。於是有人指出,這些被調整的科級干部再也無緣提拔,難以發揮其作用,白白浪費了人才。其實,“裸官”被調整后,並非無崗無職,而是不能在領導崗位和重要、敏感的崗位而已,依然在相應崗位上發揮所長。而且,隨著職務職級並行制度的逐步實施,特別是職級與待遇掛鉤,不需職務提拔也可以享有相應的物質激勵,對於調整崗位的“裸官”未嘗不是一條好的出路。
最后,調整“裸官”崗位,不等於“裸官”問題一勞永逸。對“裸官”,不能一“調”了之,不能僅靠一次集中的專項整治就能讓“裸官”問題退出歷史舞臺。畢竟,目前界定“裸官”的主要方法主要是依靠當事人申報和組織核查,不報、瞞報依然有存在的空間,是“裸”必報也只是一個理想狀態﹔而且通過“假離婚”實現“真裸官”的情況也並非沒有可能。因此,如何編實、編密、編牢制度的籠子,建立起對“裸官”的剛性約束和長效機制,仍需要進一步探索。
總之,正如 廣東省委組織部所表示,對“裸官”從嚴管理、限制提拔、調整崗位,不是最終目的,最終是要建立良好的政治生態。“裸官”崗位調整只是第一步,厘清調整后的種種問題,特別是不斷完善干部個人事項申報、官員財產登記等制度,編織“不能腐的防范機制”,更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