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杭民
領導司機被一些人稱為“二號首長”,他們級別不高,但有著“特殊權力”。河南新安縣政協原副主席高某的司機王某,就深諳此道。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在這短短10個月內,王某通過購買假餐飲、住宿發票,虛開加油發票報銷的方式,騙取公款47萬余元。近日,汝陽縣法院以貪污罪一審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今年2月,洛陽市紀委通報,高某已經被“雙開”並移交司法機關。(《河南商報》5月22日)
又一起司機腐敗的典型案例!這幾年來,某些領導的身邊人諸如司機、秘書等,也成為腐敗的高發地帶,有時候是領導大貪,司機小貪﹔有時候是司機“狐假虎威”自己埋頭撈錢,而更多的則是領導和身邊人因為都在大肆貪腐而東窗事發,最終被一網打盡,發生在河南的這起“連環案”,就是一起非常典型的“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腐敗案例。因為有了高某的“授權”,王某每次拿著發票去報銷,基本都沒有遇到阻礙。
管好身邊人,歷來都是對各級領導的要求之一,可是,如果領導自己都管不好、管不住自己,還怎麼奢望他去“管好身邊人”?所以,一切的一切,又都歸根於我們始終憧憬的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的期盼。對官員的監督是否有效、精準,對公權力的運行是否有及時、威嚴的糾錯、追究、問責機制,不僅是根治官員腐敗的唯一路徑,更是鏟除“秘書腐敗”、“司機腐敗”等等“身邊人”腐敗的唯一法寶。
剖析案情后不難發現,司機王某是通過購買假發票報銷騙取公款的,這更暴露出一些政府部門在財務報銷制度上的漏洞。假發票問題在這幾年有爆發的跡象,不僅在基層單位,就是在一些中央部門,虛假發票問題也是屢禁不止,甚至令人驚愕。2010年6月審計署公布的一項審計結果顯示:審計署抽查的29363張已報銷可疑發票中,5170張為虛假發票,列支金額為1.42億元。其中,8部門和34個所屬單位以虛假發票套取資金9700余萬元,用於發放職工福利補貼,12個部門本級和37個所屬單位接受虛假發票報賬4400余萬元!
顯然,大量的公帑,都被那些假發票給套取、貪污了。我們不禁要問,多少公共財政,被這些隨意甚至是違法的勾當給消耗、貪腐了?那些所謂的財經制度,在“一支筆”的權力和假發票面前,是多麼“弱不禁風”?!這幾年,各地假發票的買方市場是那麼強大,都以糟蹋人民的辛苦錢為代價。這種亂象下,誰會對公共財政的使用、管理放心、安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