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學習
春節前夕,在山東省C縣某政府部門工作的劉娜(化名)接到了一項重要任務:2014年,必須介紹自己的親戚或朋友,至少在縣城內購買兩套新建商品房。否則,她可能被停發工資。在這個縣城中,很多公務員都接到了類似的賣房任務,這是以往從來都沒發生過的事情。(2月7日,《中國証券報》)
山東省C縣公務員不好好干“分內之事”,卻都變身“售樓員”賣起了商品房,當然,這不是公務員集體跳槽了,而是C縣公務員在2014年裡得到了新任務:每人都得賣出兩套商品房,否則,就會面臨停發工資的危險。
原來公務員賣房並非個人行為,而是上級交待必須完成的重要“任務”。讓公務員替開發商賣房,能夠想出如此大膽、新奇、有創意“好辦法”也算的上是“高人”了,讓“公務員”變身“售樓員”可謂一箭多雕,既解決了大量閑置的商品房,又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財政的壓力,還盤活了市場。然而,事實果真是如此簡單嗎?
從表面上來看,變身“售樓員”后,迫於壓力公務員可能會想盡各種辦法完成任務,這似乎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商品房嚴重滯銷、提振財政收入等問題。然而,仔細分析就不難發現事情遠遠沒那麼簡單。
其一,算一算經濟賬。究竟誰才是“變身”活動的最大受益者,假使確如C縣領導所願,滯銷的房子都賣光了,作為執行任務的“公務員”“完成或超額完成賣房任務均無額外獎勵”,而作為C縣老百姓也未能因此買到最便宜的樓房,他們都算不上什麼受益者。無疑,最大的贏家是開發商,因為他們手裡的樓房都變成了現錢,資金又可以流動了,而“公務員”在此過程中不過是充當了開發商的一支免費銷售隊伍而已。然而,需要明確的是公務員是整個社會的仆人,而非開發商的私人“服務生”。所以,這個雷人舉措必然會讓人充滿遐想。
其二,算一算政治賬。一段時間以來,公務員隊伍可謂飽嘗各種誤解,社會中更有甚者將公務員與貪官畫上了等號,誤會之深可見一斑。在如此輿論環境之下,再讓公務員充當開發商的什麼免費售樓員,豈不讓公務員隊伍陷入了更加危險的境地。再者說,即便在重壓之下完成了任務,公務員心中難免會有怨氣,工作必然會受到影響,進而牢騷滿腹影響工作。到頭來,受到折損的還是政府的公信力。
所以,“公務員”變身“售樓員”無論理由多麼充分,有多少好處,都難免會令人產生存在什麼交易的聯想。由此可見,開發商想賣房很簡單,其一,要合理開發,按照規劃部門的規劃來建設﹔其二,把實惠留給老百姓,不要房子賣不動了,樓價還居高不下。若非如此,隻靠強制公務員賣房的方式救市,隻會讓樓市在權力的魅影中越來越糟,最終走向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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