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宇
“十二年磨一劍”,最新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於昨日“露面”,引發廣大網友持續點“贊”。觀其緣由,不外乎“千呼萬喚始出來”的《條例》直擊干部選拔任用各種“潛規則”,對不正之風“亮劍”,對官場“頑疾”下“猛藥”,真正讓選用干部“不跑偏”。
突出“德才兼備選干部”,打破實績與潛績的對峙。“吏不善,政雖善不行”,堅定的理想信念是黨員干部的“魂”。思想覺悟較高、政治立場堅定、對黨忠誠可靠的干部,才能保証工作“不跑偏”、“不出軌”。“才能者,成大事之基”,干部的“績”需要才能的發揮來實現。“績”並不是犧牲整體利益的局部榮耀,也不是冠冕堂皇的“表面文章”,更不是即刻出爐的“快餐美食”,而是符合全局的、長遠的、可持續的“民生政績”。因此,選用干部要注重對其黨性修養、政治品質、知識水平、工作能力的全面考察,政德與才能兼備,實績與潛績並重。
突出“全面辯証評干部”,打破唯分唯票的誤區。干部考察“走過場”似乎是“圈內”默認的“規則”。《條例》出臺就是要打破這股形式主義之風,讓“睜一眼、閉一眼”的考察組成員“繃緊弦”,讓企圖“蒙混過關”的干部勿動心思。全面、辯証、歷史評干部,看票不唯票、看分不唯分,既看民主推薦結果、又看工作日常表現,既關注當前成績、也參考歷史功德,防止以票取人、以分排位。
突出“人崗相適用干部”,打破有為無位的困惑。“駿馬能歷險,力田不如牛”,而干部選用過程中厚此薄彼的“傾斜現象”、論資排輩的“平衡現象”較為突出,靠厚愛與資歷“上位者”,往往“身在其位、不謀其職”,熱衷於“一杯清茶、一張報紙”的享樂,造成干部職位的極大浪費。選用干部堅持政績衡量和崗位需要的統一,以事擇人、因需用人,把好鋼用在刀刃上,讓真正想干事、能干事、會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有干事舞臺。
突出“基層導向提干部”,打破“火箭提拔”的路徑。“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條例》對“破格提拔”作出明確規定,點明選用干部的基層導向,強調用好各年齡段的干部,填補了制度空白,堵塞了制度漏洞,進一步遏制唯年齡選人的傾向,強化了約束效力,讓那些投機取巧、跑官要官、企圖借破格之名行謀私之實的行徑沒有操作空間。
突出“黨管干部”,打破“近親繁殖”的怪圈。《條例》強化了黨委及其組織人事部門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強調“黨管干部”必須解決“為誰選人”的問題。堅持公道正派的選人用人原則,不憑經驗辦事、不唯“名氣”選人、不把“干部公認”當“群眾公認”,讓牽扯地緣、血緣、職緣關系的“上面人”的“旨意不算數”、“視野靠不住”。匡正公平、公開、公正的選人用人風氣,確保選用干部既有“理”更有“據”、問責干部沒有“漏網之魚”,讓干部“亮亮相”、群眾“評評理”、“陽光”“曬曬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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