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正是我國養老待遇“雙軌制”如何並軌備受關注之際,昨日有媒體進行跨國調查,發現“多國公務員養老金待遇比普通人高”。莫非公務員退休金高是國際慣例,我國養老“雙軌制”無需改革?筆者認為,相關報道恰恰說明,破除養老“雙軌”制勢在必行,而改革也未必意味著公務員退休金就要大幅降低。
從報道看,不少發達國家公務員平均退休金確實比普通職工高。比如,2008年美國聯邦政府公務員月均養老待遇為2550美元,普通工人為1153美元,前者為后者的2.21倍。這似乎也與我國的情況相若。去年6月,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發布的“中國健康與養老追蹤調查”顯示,我國政府或事業單位養老金的年中位數為2.4萬元,企業養老保險金的中位數為1.8萬元。
當然,這樣的數據對比,並非意味著我國養老待遇“雙軌制”現狀符合“國際慣例”而無需改革。筆者認為,要剖析這個問題,關鍵要看到同樣都存在待遇差距,但兩者的成因卻不一樣。
很多發達國家雖然待遇有差距,卻是建立在統一的養老制度之上的。比如,同一報道提到,美國公務員和非公務員,都納入社會保障養老保險制度,這一層面並無分別,差距來自美國公務員另外還有雇主繳納的養老金。同樣,日本的退休金制度由兩層構成。第一層為每個人都要加入的國民年金,第二層是國家公務員、地方公務員以及私立學校教職員加入的共濟年金,與企業員工加入的厚生年金。亦即,這些國家公務員在基本的社保養老金基礎上,另外還有補充養老金,從而獲得較高的待遇。
再看我國的情況,目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待遇高、企業退休待遇低的原因,是二者從屬於不同的養老制度。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其退休金來自財政,且與在職時工資接近。而企業退休金,需要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退休時從養老保險基金中領取,由於單位和個人繳費不可能太高,因此社保退休金設計上就隻能“保基本”,不可能太高。結果,“雙軌制”下退休金差距較大。
兩相比較,我國“雙軌”式的養老制度分割,兩者無法自由流動,待遇差距更加劇了不公平感。而發達國家實際上是“單軌”,待遇差距體現在補充保險上,不僅流動容易,而且很多企業也相應提供補充保險,待遇並不差。上述報道就提到,日本公務員養老待遇比一般中小企業員工要好,但沒有大企業員工好。公務員待遇高一些,合不合理可以討論,但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這種養老“雙軌制”弊端更加明顯、也不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
顯然,“多國公務員養老金待遇比普通人高”,並不意味著我國“雙軌制”無需改革。破除養老“雙軌制”牽一發而動全身,推進確實要積極穩妥。但將機關事業單位納入與企業相同的社保體系中,再通過發展不同的補充養老保險來提高養老待遇,應該是未來的一種趨勢,這同樣是“多國公務員養老金待遇比普通人高”帶來的啟示。□羊蹄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