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秋流箏
剛剛過去的2013年,可謂公務員的“禁令之年”。2013年以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紀委等中央部門至少出臺了14部約束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各項行為的規定,涵蓋了他們工作生活的各方面。(據1月2日《法制日報》)
“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在面對物質誘惑的時候,往往有一些“定力不足”的干部會忍不住張口、伸手,進而一步步走向腐化墮落的深淵。在此種情形下,黨紀國法、禁令條文就成為了確保干部思想不“跑偏”、行為不“出軌”的“枷鎖”。事實上,從中央到地方,關於規范領導干部日常工作及生活行為的規章制度並不少見。然而,在規范干部行為的過程中,一些制度條文卻趨於“疲軟”,領導干部依舊“頂風作案”的現象卻屢有發生,人民群眾對此頗有怨言。
事實上,之所以會出現“令行難禁”的尷尬局面,既有規則制度層面的原因,也有制度執行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有的規則條文“抓大不抓小”,對於一些“大而空”的問題作了規范、提了要求,卻缺乏細化具體的參照標準和處理細則,這也就導致“禁令”成了“空殼子”,看著唬人,卻缺乏實際效力﹔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在履行規定時習慣性“手軟”,對於違規的干部總是“舍不得打”,從而放縱了干部的違規行為,打開了制度的“豁口”,於是違規行為也就日益猖獗、難以管控。
“小腐不肅,必成大患。”作風改進刻不容緩,懲治腐敗不能手軟。於是我們看到,在“禁令之年”,中央借著作風改進的“春風”,踩著教育實踐活動的“鼓點”,合乎時宜地頻頻發力、出臺“禁令”,毫不留情地打擊了貪污腐敗、曝光了違規行為。細觀這些“禁令”,我們不難發現,從狠剎公款吃喝,到杜絕“公款賀卡”,再到禁止公款送禮,它們幾乎涉及了干部工作及生活的方方面面,可謂面面俱到、詳實具體。它們共同打造了一副更緊密、更堅韌的“緊箍咒”,用以規范領導干部的行為。與此同時,為了確保制度真正“給力”,中紀委頻頻發力,先后查處了18位省部級官員,各地也紛紛行動,對干部隊伍進行了大檢查和“大清洗”,相繼處理了一大批違規干部。通過頻頻“念咒”,真正把制度落實到了行動上,收到了很好的實踐效果。
正是由於“禁令”的日益完善,以及紀檢部門的當真“念咒”,才確保了“緊箍咒”能夠真正“上頭”,也才確保了廉政觀念的真正“入心”。事實上,通過“念咒”讓干部“難受”的最終目的,還是為了讓干部形成清正廉潔、奉公守法的“條件反射”,以此有效避免觸碰“高壓線”的危險,維護好風清氣正的政治環境。因此,面對日益嚴苛的制度規則“緊箍咒”,廣大干部也應該積極端正心態,摒棄消極思想,在工作及生活中,以一份謹慎杜絕一次失足,以一份樂觀扛起一份責任,最終把看似“越干越難”的工作,真正扛起來、干漂亮,以此踐行好為民服務的錚錚誓言,最終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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