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銘生
據接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人士透露,養老金“並軌”重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后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12月22日《楚天金報》)
積極推行養老金“並軌”,這是社會各界共同的期待﹔為了避免造成新的群體分化和社會不公,又同步推進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改革,這種“一竿子到底”的改革,無疑又為養老金“並軌”錦上添花。
但是,推行養老金“並軌”,公務員將會加薪彌補繳費,這意味著,是財政為改革“買單”。也就是說,在名義上,公務員和企業員工一樣,養老金統籌由單位和個人按比例分擔,但公務員會透過加薪方式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
或許,改革的初衷在於,因既得利益者的阻撓,養老金並軌成為難啃的“硬骨頭”,這也恰是先前5省市事業單位改革試點6年、至今無多大進展的主因。但改革之箭已在弦上,不發不行。如何“發箭”?決策者可能以為財政“買單”才是兩全之策:對公眾而言,養老金“並軌”推行了﹔對公務員而言,改革卻未損傷半根毫毛。
但值得拷問的,一是財政錢是誰的錢?當然是納稅人的!二是,養老金“並軌”,但養老金發放標準與計算方式,是否也能“並軌”?對此,不能語焉不詳,模棱兩可。假如,養老金“並軌”后,企業高工仍然不如機關事業單位司機和門衛,那麼,這種“並軌”是糊弄公眾的假改革。要知道,真正的養老金“並軌”,一是實現統賬結合,個人都要繳費﹔二是,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金,要和企業員工退休金要相對“接近”,差別不能過大。
有人或許認為,機關事業不加薪,養老金“並軌”就會吃虧。但這個“吃虧論”要看以誰的利益為基準?以公務員為基準,養老金“並軌”改革的確讓他們吃虧了!但以企業為基準,公務員則不存在吃虧一說,因為多年來,所有的企業員工不管薪酬高低,都會從中分出一塊,放進養老金社會統籌這個大盤子裡,公務員憑什麼要搞“特殊化”?
近年有些與公務員沾邊的改革,之所以躑躅不前,原因恐怕就在於根深蒂固的“吃虧論”在阻礙。其中最典型的當屬公車改革,有些地方推行公車改革,卻要變相搞“權力自肥”,打著改革的旗號發放不菲的“車貼”,似乎,財政不給車馬補貼,公務員連上班都成無解的問題,更遑論出去辦點公事。但想想企業員工,沒有“車貼”,不是照樣坐公交、或騎車去政府機關辦事嗎?
改革,目的之一就是實現公平正義,消除社會不公,消弭行業差別、群體差別所帶來的社會怨氣。作為公務員,理應在改革中敢於“對自己動手術”,敢於觸動自己的靈魂與利益,勇於跳出自利的窠臼,要有“壯士斷腕”的胸襟和決心。總之,公務員不能總是當改革中的“不吃虧族”,甚而成為社會改革的阻礙者。否則,改革就難以得到公眾的認同,也難以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