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啟東
今年初,鶴山市委常委梁某帶領鶴山市政府辦公室主任盧某等12名市直機關單位干部,接受某房地產開發商的宴請,並各收受該房地產開發商贈送的1萬元紅包。給予梁某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盧某等12人黨內警告處分,收繳紅包。(12月12日廣州日報)
我們看到過網絡曝光官員收受紅包走上犯罪道路的,多為暗中收紅包,但官員在大庭廣眾之下收受紅包的,尤其是13名官員結伴收受紅包,應該還是第一例。令人驚訝!
人們不僅會想:全國上下都在認真貫徹落實“八項規定”,而梁某等13人卻頂風作案,他們膽從何來?
據初步分析,主要有四方面:一是飯桌上收受紅包是他們的習慣使然﹔二是貪婪自私,心照不宣﹔三是拋棄了原則,忘記了黨性,存在“領導帶領接受宴請和收受紅包是關心部下”的想法,同時更多的還有從眾心理﹔四是存在僥幸心理,錯誤認為“見者一份,不會被發現”。
梁某等官員結伴收受紅包,其行為與共產黨員的要求格格不入,性質嚴重,影響極壞,組織給予梁某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盧某等12人黨內警告處分。這是他們咎由自取。筆者認為,如果飯桌上收受紅包是他們的習慣使然,就不能這樣簡單處理了事,要把收紅包當成一條線索,查查收受紅包是否就這一次,看看是否還有其他經濟問題。
官員結伴收受紅包折射出落實“八項規定”和糾正“四風”任重道遠。因此,我們必須從上而下嚴格執行“八項規定”,著力整治“四風”,要從領導抓起,從自己做起,一級做給一級看,一級抓一級﹔要織密制度的籠子,用制度管人管事,讓領導干部不能腐﹔要加大教育和懲處力度,讓領導干部不想腐和不敢腐﹔要健全預防腐敗機制體制,堵住權力濫用的漏洞,公開公正用權,讓送紅包者無利可圖,從而無人送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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