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眼世界
12月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公布新修訂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簡稱《規定》),以公務接待厲行節約為主線,緊緊抓住創新管理和深化改革這兩個“治本”之策,進行全方位、立體式突破,力求根治公務接待頑疾,遏制“舌尖上的浪費”。(12月9日,人民網)
公務接待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必要的社交公務活動,特別是在我國受傳統待客禮儀文化及好客觀念的影響,地區或部門間的橫向和縱向交流也是不可或缺的,加之地區或部門出於宣傳推介自身的活動,都與公務接待密不可分,可以說,公務接待有其傳統的繼承和現實的需要的“合理性”。
在現實當中,不少地方、部門,公務接待明顯超出“合理”范疇。進豪華酒店、喝高檔酒、吃天價宴席、陪餐人員多等超標消費和鋪張浪費的現象時有發生。由於缺乏可操作標準,公款消費隨意性大,公務接待似乎成了個“筐”,什麼費用都可往裡裝。公務接待的腐敗,已成百姓眼中的褥瘡,成為社會的公害。
與以往針對公務接待的相關規定相比,此次出臺的《規定》呈現出一些新特點:一是嚴字當頭。嚴格和細化各項要求和標準,共提出了38項禁令,包括11項“禁止”事項和27項“不得”要求。二是著眼創新。對2006年印發的規定內容進行了大范圍、大幅度修改和增加,修訂后共26條,其中,15條為全新內容,7條進行了大幅修改。三是全方位覆蓋。覆蓋了適用范圍、接待單位、接待對象、接待項目、配套改革等接待管理的各個要素,規范了事前審批控制、事中規范、事后監督問責等接待管理的全流程。對接待活動食、宿、行、迎送及警衛、預算和報銷等關鍵環節作出了嚴格細致的規定。四是注重操作性。與差旅、會議、培訓等方面的政策規定相互呼應,標準銜接,統籌聯動﹔根據公務活動實際,規定接待標準、范圍和項目,對規范開展接待活動提出具體要求,可操作性強,便於抓好制度落實。例如,建立接待清單制度,實現接待“留痕”,就是此次《規定》可圈可點的亮點之一。即接待單位應當填寫反映接待對象的單位、姓名、職務和公務活動項目、時間、場所、費用等內容的接待清單,作為報銷憑証之一,留存備查。如此一來,這樣的清單,恐怕會令被接待者心驚,擔心某一天會被公開。
其實,多年來從中央到地方為遏制超標準和奢侈公務接待問題出臺了不少文件、規定,現實中也屢有曝光,但“言之諄諄,聽之藐藐”。一直以來,對公務接待浪費行為處理往往“雷聲大,雨點小”,沒有讓干部對公務接待紀律產生足夠的敬畏。說白了,就是吃了就吃了,吃對“標準”的官員,沒撈到好處,吃超“標準”的官員,也沒有得到壞處。
所以說,我們最需要的不僅僅是公務接待“最細”標準,更必須完善相關的懲處措施,出臺與之相配套的“霸王條款”,做到最嚴的執行、最嚴的監督、最嚴的處罰,讓頂風違紀者“吃不了兜著走”,唯有此,《規定》細則才能夠得到不折不扣的執行,才能根治“舌尖上的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