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正 圖/春鳴
日前,上海浦東新區房地產交易中心明確,名下無房產的離異(或喪偶)帶子女生活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將不再具備購房資格。面對現實,一名急於購房者居然出價一萬元求“假結婚”,他發帖稱,18歲至80歲的單身女士均可,戶籍不限,房產証辦下來了再離婚。(11月27日《新聞晨報》)
倘若有人為了結婚,敢公開宣稱“18歲至80歲的單身女士均可”,那麼人們肯定認為他要麼重口味,要麼是瘋了。然而,如果這是一名購房者為了避開限購政策所採取的“歪招”,那這樣的“求結婚帖”也就算不上多麼雷人,甚至還在不少人的意料之中。畢竟,此前北京推出的樓市限購政策,就掀起了一股“假離婚”潮。既然可以出現“政策性假離婚”,那麼“政策性假結婚”的出現也不意外。當然,與“假離婚”風險大一樣,“假結婚”也存在不少風險,一張結婚証並非只是一張小紙片,萬一其中一方假戲真做,事情就不是“明碼標價”這麼簡單了。
“買房歪招”固然有購房者鑽空子的想法作怪,但也必須看到,先“上有歪政策”,后才“下有歪對策”。一項好政策,會讓人不想也不敢動歪腦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