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宗明
備受關注的“11·24上海鬆江嬰兒失蹤案”,目前已告破,嫌犯是孩子伯母雷某。經警方審訊,雷某交代了因家庭糾紛導致心理失衡,於24日9時許將嬰兒殺害並藏匿於洗衣機中的犯罪事實。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9版)
4個月大的男嬰,遭殘忍分尸,被藏匿於洗衣機……多個細節拼貼出的“悲劇圖案”,令人耳不忍聞。而隨著案件偵破,真相愈發讓人吃驚:作案者竟系孩子伯母,犯罪動機則是源於瑣碎的家庭糾紛。
親眷挾恨行兇,令人脊背發冷。護犢憐幼之心,是人之天性,更遑論是親人,可雷某卻對侄兒痛下毒手,個中的倫理崩圮、親情撕裂,無疑到了扭曲境地。
眾所周知,在國人情感排序中,親情分量向來很重。孔子曾勾畫出和睦的親朋關系圖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義婦順,百福咸臻”。而社會學家費孝通曾指出,中國人際關系“如同水面上泛開的連暈一般,由自己延伸開去,一圈一圈,按照與自己距離的遠近劃分親疏”,親鄰往往是最親密的關系圈。
按理說,親人間縱有糾紛,也會在親情潤滑下消融,在歸依感中淡化。可為何親人相殘,以至於拿小孩出氣的悲劇,仍屢屢上演?
從8月的山西男童被挖眼案,到而今的鬆江嬰兒遇害案,伯母都成嫌犯,細微糾紛都成了引線,這看似偶然,卻不啻為親屬關系異化在現實中的投影。
在此案中,雷某的殺嬰行徑,或跟其心理彈性狹小有關。據了解,她平日沉默寡言,而慣於沉默,也意味著,其心中積壓的郁結缺乏排解出口,一旦到了某個節點,在情緒內驅力、外在誘因的作用下,難免會驟然爆發。而“抽刃向更弱者”,或許是其宣泄路徑。
但毋庸諱言,親情撕裂,也是這類倫理悲劇的誘致因素。應看到,在時下,親人之間關系緊張的現象,極為普遍:婆媳矛盾,妯娌內戰等,尤為常見﹔而父子反目,兄弟相殘等,也時有發生。
親人間起沖突,本很正常:因交往頻次高,起摩擦的概率自然也高。更何況,血緣關系、親情紐帶,對人們而言,常意味著有安全感,而這份安全感,也易被親人假想為牢不可破的壁壘,在這壁壘裡,可隨意性宣泄。但實質上,矛盾因子也會隨之堆積。
在鬆江嬰兒遇害案中,雷某作案,疑因結婚禮金和“抱孫子”等家事紛爭,故耿耿於懷,以至於心理失衡。而她拿嬰兒“開刀”,也屬於心理學上的“轉向攻擊”,將妯娌失和帶來的郁憤,發泄到無辜孩子身上。
而男童被挖眼案,某種程度上,緣由也如出一轍:有分析稱,男童伯母下毒手,或因贍養矛盾。雖說這說法未被正視,可它投射的凜冽現實——家庭矛盾多發,卻不容否認。
當家庭瑣事上的利益紛爭,動輒瓦解親情,殃及孩子,它指向的,是親屬關系的“利益化”。而親情容易斷鏈,也亟須社會性的“粘合劑”:比如說,針對贍養矛盾的多發,社會保障真空的填補,當加快步伐﹔而對潛存的各種隱患,也有必要摒棄“家事不可干預”的呆板認知,構筑積極型的社區調解、適度干預機制,完善社會支持網絡……
親情撕裂,是以“互傷格局”為代價的。它若失控,極易帶來嚴重惡果。基於此,在親情易於疏離的當下,如何從社會關系涵養、親情倫理重塑著手,去營造良序的親眷氛圍,應是個亟待審思的倫理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