匐莖
鑒於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環境保護等引發的糾紛,往往由執法機關不按程序辦事或程序不規范造成,國家將全面清理行政執法人員,將履行行政執法職責的合同工、臨時工調離執法崗位,嚴禁未取得執法資格的人員執法。(來源:四川日報網)
消息一出,迎合了媒體和輿論的喜好,期盼聲、贊好聲響徹網絡。臨時工執法存在諸多弊端:吃拿卡要、暴力執法、曠工違紀、形象不佳……但這些並不是臨時工的“標簽”。臨時工作為社會活動的需要而存在,在促進社會發展中也做出了巨大貢獻和不小犧牲,他們補了正式編制匱乏的缺、填了工作力量不足的空,他們深受“同工不同酬”的煎熬,往往干的多、拿的少、無保障、常受氣,是單位的邊緣人員、社會的弱勢群體。在這些群體中,有受到各級表彰的優秀分子,有拖家帶口的40、50人員,有靈活性公益崗位解決的照顧群體。其實,每名臨時工的背后就一幅鮮活的“家庭圖”、生動的“民生景”。
雖然,從法理上說,因臨時工並不具備行政執法的資格,把他們從行政執法崗位上清退下來,有利於規范行政秩序,提升執法水平。但從道理上講,“身份臨時”不代表“權益臨時”,臨時工們沒有功勞也有苦勞,聘用與辭退都是單方面“說了算”,難道臨時工的權益也是“臨時”的?
曾經,我們為一些群體退出社會活動付出了慘痛代價,無論是國企職工下崗、機構改革分流人員,還是取締農村基金會、解散公路收費站,每次“一刀切”之后,財政全額兜底不說,還制造了無數群體性事件、數年不散的上訪群訪和拾不回來的民心。
我們知道,改革當然要有利益犧牲和訴求博弈,但這種犧牲不能讓邊緣人員來承擔、這種博弈不能讓弱勢群體去讓步。因此,清退執法崗位上的合同工、臨時工最好“謀定而后動”,所謂“謀”就是要在大量收集這類群體的訴求意見、全面分析將會面臨的問題困難、準確判斷可能出現的壓力阻力的基礎上,堅持依法清退與以情清退有機統一,積極主動為臨時工中受到各級表彰的優秀分子謀崗位、為拖家帶口的“4050”人員謀后路、為靈活性公益崗位的照顧群體謀出路,力爭做到“招聘時高高興興來、清退時快快樂樂去”,不留“歷史問題”,不埋“定時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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