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城浪人
2013年10月30日,本報刊發文章《一座與“行賄”有關的新校舍》,對此事進行了報道。河南伊川縣委宣傳部、伊川縣紀委均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由於沒有收到判決書,因此“不清楚有本縣公職人員牽涉到該案中”。伊川縣教育局局長王瑞卿、副局長李校立等人仍擔任原職,未受到任何處罰。(11月20日 來源:中國網)
眾所周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受賄者被判刑入獄,行賄者自然逃不了干系。然而,在《一座與“行賄”有關的新校舍》的事件中,河南省教育廳處長因受賄入獄,可多數行賄者卻照樣穩坐在那廟堂之高的官位上。這不得不說是一件官場奇聞之事啊。特別是涉事人員單位所在地方紀委作出“不知情”的回應更是令人費解。那麼,這些紀檢部門“不知情”的背后又有何隱情呢?
我們知道,紀委作為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政府行使監察職能的專門機關,也被稱之為掌握著諸多官員的政治命脈,被視為反腐倡廉最為有力的“大手”之一。其職責就是對干部、職級崗位起著教育、監督和懲處等作用。然而,在如此受媒體關注的事件中,該省多地紀委不僅“不清楚有本縣公職人員牽涉到該案中”,而且還不主動介入調查,如此不作為的態度,其中又有何“玄機”呢?
從新聞報道來看,在這起由該省教育廳原審計處處長、財務處副處長馮哲“導演”出的35項受賄事件中,共涉及該省12個市、共計50名行賄人。而且,其中更不乏縣教育局局長、縣教育體育局教研室主任等國家公職人員。可以說,范圍如此之大、涉及的人員如此之多的案件,本應是該省反腐工作中的一件大事。然而到了各市、縣卻成了“沒事兒”發生一樣。而且,目前這些行賄單上有名的官員們還穩坐在“釣魚臺”上。這不得不令人質疑啊!
難道這是當地相關部門為了一方的穩定而在遮掩事實更或是在“捂被子”?還是由於事關當地教育民生大計而不敢懲治行賄者?更或是當地部分官員更是參與了其中而怕拔出蘿卜帶出泥呢?當然,這些我們還不得而知。但各涉事地方紀檢監察機關的行為著實讓人不敢恭維。殊不知,這樣的不作為不僅是在縱容行賄者的腐敗行為,還是違背了作為一名黨員和紀檢監察機關干部的宗旨和工作原則,更是對黨紀國法的踐踏。
所以,不論是“不知情”的借口,還是在“判決書送達機制”方面存在的問題,但作為對干部、職級崗位起著教育、監督和懲處等職責范圍內的紀檢監察部門,不僅要主動與法院、檢察機關進行銜接、溝通,還要及時對各級黨員領導干部進行教育監管,更應以黨紀國法的嚴明對腐敗行為進行嚴懲。如此,才能肅正風氣,才能真正做到“不能讓有問題的人心存僥幸,不能讓腐敗分子有立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