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鎮山水
截至9月30日,各省區市共計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4839起,其中公車違規最為集中,佔比達32.69%﹔16699名干部被處理,其中3721人被處以黨紀政紀處分。鄉科級干部違規最多,在16699名被處理干部中,鄉科級佔96.29%﹔在3721名被處以黨紀政紀處分干部中,鄉科級佔95%。(11月19日 新華網)
鄉科級干部違規居然在1.6萬官員中達到了96.29%,讓人大感吃驚,但又“不出所料”。因為鄉科級干部雖然是“芝麻小官”,但在地方鄉鎮裡,在群眾面前,手中的權力卻並不小,甚至掌握著很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而鄉科級干部若是管不住“嘴巴”、“手腳”,干出違法犯紀的事來,不僅會“傷及”群眾,更會損害干部形象和政府公信力。那麼,鄉科級干部為何成為違紀違規的“大戶”呢?
首先,從客觀上說,鄉科級干部人數眾多,在其龐大的基數下,違規數量最多也就不難理解。在基層,科級干部就是鄉鎮政府的正副職,一個鄉鎮一般有十名左右,他們分管各個辦公室的工作,並且權力不小,往往是能握著群眾的“生殺大權”。這也導致手中權力不容易管住,暴露問題也相對較多,群眾的眼睛往往也盯著這些干部,故而被“打”掉的數量也就最多。
其次,鄉科級干部違規最多,反襯基層政府的監督機制不完善,手中的權力沒能關進“籠子”裡。對於鄉科級干部來說,數量大且范圍廣,上級部門不可能時時監督到位,同級干部又打不開“情面”,而下面的人員更不敢“多管閑事”,甚至已經“上了賊船”,正應了那句話“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所以,要靈活運用群眾監督、網絡舉報、三公經費公開等手段,才能遏制鄉科級干部身上的“病毒”擴散。
最后,從鄉鎮干部自身素質來說,理想信念不夠堅定,耐不住清貧,抵抗不住誘惑,也是造成權力“出軌”的一大因素。俗話說,上面千頭線,下面一根針。故而基層干部工作比較辛苦,而工資待遇和晉升空間又很有限,故而最容易動搖理想信念,引發不正之風,滋生貪污腐敗。據中紀委監察部官網“曝光臺”顯示,在違規的鄉科級干部中,甚至還有紀檢干部,如此“可見一斑”。所以,要常給基層干部“洗洗澡、治治病”,清理掉干部身上的“污垢”。
而更重要的是,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上級部門在自身作風上要做好表率,切實落實好八項規定,不讓基層干部“效仿”,成為官場“頑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