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微博爆料說,南京市浦口區工商局局長辦公室被盜,保安報警反被“勸退”回家,被竊物含名煙名酒。17日,針對此事,南京市浦口區委宣傳部回應說,浦口工商局局長辦公室被盜屬實,物業公司確實辭退了有關保安人員,但被盜物品是一臺筆記本電腦和一個相機,沒有名煙酒。浦口區公安局宣傳部門表示,案件確實存在,但關於這一事件的宣傳報道,以宣傳部提供的說法為準。(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7版)
區委宣傳部的回應,僅聲明被竊物“沒有名煙酒”,卻回避了“保安為何被辭退”這一公眾更關心的問題,所以不能從根本上消除公眾的疑慮。也許在區委宣傳部看來,沒有義務解釋保安被辭的原因,但現實的邏輯是:如果官方的回應回避了公眾的質疑,那麼再多的說明也洗不清其為官員背書的嫌疑。
同時,作為最清楚失竊案件真相的公安局,既沒有正面回應公眾疑問,也未能給出一個斬釘截鐵的回答,所謂“以宣傳部的說法為準”雲雲,難免令人猜測:這到底是“打太極踢皮球”還是“統一宣傳口徑”?無論如何,公安局的“表示”,在事實上進一步強化了公眾的懷疑:如果事情沒有玄虛,公安局為何不拿出有力的証據?
因此,當官方抱怨民間輿論為何總是“不信”時,首先應當反省自身是否給了公眾令人信服的真相。
民眾不能自証其罪,官方卻必須自証清白,這本就是現代社會的常識。從這個意義上說,民眾的“習慣性不信任”其實也不必作刻意夸大的解讀,其意義也未必總是負面,事實上社會越是進步,民主和法治越是發展,這現象倒越是彰顯。作為官方而言,不必對此過於敏感,而應積極回應公眾的質疑。 (文/趙勇鋒 圖/李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