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啟東
一名城鄉建設局建筑業管理科科長,利用職務之便,6年內索賄受賄、非法斂財達5500余萬元。近日,備受關注的陝西“小官巨貪”侯福才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在陝西省咸陽市中級法院依法公開審理。(11月6日檢察日報)
據介紹,2006年8月至2012年2月,侯福才在擔任渭南市城鄉建設局建筑業管理科科長期間,為了謀取私利,借技術咨詢公司的名義,以收取所謂“擔保、咨詢服務費”為由,先后向45家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索取賄賂共計人民幣2191萬余元。此外,侯福才還對3380余萬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網絡曝光過很多小貪官,但像侯福才那樣的小官巨貪確實少見。尤其是小科長侯福才6年斂財5000余萬,時間之短,貪腐數額之大,更是罕見。人們不妨會問,侯福才哪來如此豹子膽?
“貪如火,不遏則燎原; 欲如水,不遏則滔天”。透過侯福才案例,我們會發現,他能煉就如此貪腐豹子膽,一是貪婪,其本身貪得無厭﹔二是心存僥幸,自作聰明,以他人名義注冊成立公司,通過公司向45家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索取賄賂,以為能瞞天過海,蒙混過關﹔三是官小權力大,監管嚴重缺失,他伸手后頻頻得手,既壯了他貪腐的膽量,又讓他貪得更多,滑得更遠,陷得更深。
侯福才“小官巨貪”的案例告訴我們,不管是大官還是小官,隻要他本身貪婪,加上制度缺陷和監管缺失,就會腐敗,就可能出現小官大貪,甚至貪官由“蒼蠅”變“老虎”。因此,我們必須按照中央既要打“老虎”也要拍“蒼蠅”的要求,嚴厲打擊犯罪,懲治腐敗,發揮震懾作用,讓官員不敢腐﹔要強化官員政治思想、法律法規、廉政教育,加強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改造,讓官員不想腐﹔要完善和執行好制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讓官員不能腐。這樣,才能遏制官員腐敗現象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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