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秋流箏
好干部是推動發展、造福百姓的排頭兵。唯有干部“給力”,事業發展才能持續有力,人民群眾才能真正滿意。選好、用好“好干部”,始終是擺在各級黨委和政府面前的一項重要任務。在10月31日召開的河北省組織工作會議上,省委書記周本順從十個方面的辯証關系入手,就新形勢下如何選好人用好人,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干部隊伍做了要求。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選用干部亦是如此。事實上,從干部選拔任用到干部的后續培養,在這個長期的動態過程中,每個環節都離不開與之相適應的規則與方法。同時,“恆變”的道理也同樣適用於這些規則與方法。越是要選用“好干部”,就越需要辯証看待並且靈活多變地掌握好這些規則與方法,以防陷入極端主義與形式主義的窠臼。
首先,就選人用人標準而言,就要做到“點與面”的有效結合。用人標準可以說是伯樂相馬的“百馬圖”,標準好壞將直接影響干部選拔結果的好壞。“萬物恆變”,好干部的標準亦是如此。無論是對於能力素質的要求,還是對於干部內在的考察,都要綜合考量,不能以偏概全。所以,用“辯証法”選用“好干部”,既要從事業發展的需要出發,著眼於“點”,重點關注那些可以推動事業發展的文化水平高、專業背景好、能力素質強的干部,又要著眼於“面”,從全局的角度出發,綜合考量后備干部的為官之德以及綜合素質,真正讓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亮起來”,為選用“好干部”定好規矩、立好準則。
其次,就干部選拔任用而言,就要做到“寬與窄”的有效結合。干部成長需要遵循客觀規律,也離不開時間的積澱與洗禮。然而,一味地講究論資排輩,把選拔的過程拘泥於狹窄的范圍內,往往會打擊干部積極性、滋生尸位素餐的現象,造成干部隊伍渙散無力。因此,選用“好干部”,有時就需要“不拘一格”,既要站在拓寬渠道的角度積極創新,著眼於“寬”,通過競爭性選拔、破格提拔、高效培養等方式,克服論資排輩的“樊籠”,真正讓有能力的干部脫穎而出、快速成長,又要立足本地實際,理性辯証地進行創新和使用,著眼於“窄”,避免陷入唯票取人、凡提必競的極端,避免將干部選用渠道進一步狹窄化,阻礙干部成長成才。
最后,就干部隊伍建設而言,就要做到“動與靜”的有效結合。事業在發展進步,干部隊伍就需要持續地保持活力與生機,唯有如此,才能保証黨和國家的事業能夠薪火相傳、不斷推進。然而,一味追求快速的“新陳代謝”而忽略客觀規律,又會導致干部難以扎根、事業難以推進。所以說,用“辯証法”選用“好干部”,既要結合干部隊伍建設的年輕化、專業化、高效化要求,著眼於“動”,積極選用年輕干部,確保干部隊伍運行順暢、充滿活力,又要充分考慮干部隊伍的整體穩定性,著眼於“靜”,避免干部履職走馬觀花、人浮於事,要讓干部隊伍在相對穩定的情況下極大限度地創造價值、推動發展、服務百姓。
“用一賢人則群賢畢至,見賢思齊就蔚然成風。”我們相信,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問題,用辯証的方法選拔干部,就一定能夠聚攏起一大批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並讓“爭當好干部”成為一種風尚與追求,最終助力中國夢的順利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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