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貴峰
長沙市岳麓區蓮花鎮雲蓋村,作為當地“扶貧村”,卻舉債耗資千萬修建了一棟共7層、數千平方米的“高端大氣上檔次”村部大樓,而該村村干部僅5人(加上大學生村官等共8人)。目前該大樓已投入使用,但因沒有辦好用地手續,屬於違章建筑。該村支書表示,村部大樓根據岳麓區相關文件精神,是“招商引資的需要”,並無不妥。(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16版)
區區一個村莊且是並不富裕的“扶貧村”,何以能如此“敗家”?
一方面,應該看到,當地村干部之所以能敗家“敗”得底氣十足,除了自身之外,也與該村上級機關的撐腰,或明或暗的默許、縱容密切相關。比如,雖然當地國土城管部門表示曾對該樓下發過停工通知,但又強調“制止不了”。——如果當地政府當真下決心想制止,怎麼可能“制止不了”?因此,“貧困村舉債千萬建豪華大樓”背后見証的作風之弊、行為之垢,其實不止是村干部的,更是當地上級政府官員的。
另一方面,更深一層從鄉村自治制度的角度看,當地村干部之所以既敢於也能夠如此“敗家”,在很大程度事實上也見証了當地村民自治制度的不落實。眾所周知,依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涉及村民利益事項,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這種背景下,在“一些村民反映,根本就沒有參與討論是否修建該樓”的情況下,豪華村部大樓仍能逆民意順利興建,無疑表明,法定的村民自治制度在雲蓋村並沒有得到真正落實,該村財富上的貧困村,亦是既有法律制度及相應村民自治權利沒有得到保障的“貧困村”。而如果不能根本改變這種制度和權利貧困,“舉債建豪華大樓”之類作風問題,顯然很難得到徹底療救。
文/張貴峰 圖/王乃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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