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正
文/小正 圖/春鳴
日前,夜幕下的青島市膠寧高架路上,一輛黃色的寶馬迷你轎車跟亮著警燈的救護車較上了勁,在旁邊追逐挑舋將近10裡地。急救人員稱,駕駛寶馬車的是一名20多歲的男青年,懷疑他可能是為了炫耀新車跑得快,或者是被救護車不經意別了一下,才會在高架路上跟救護車飆車。(10月21日《青島早報》)
當地報紙在報道這則新聞時,標題是《飆車?飆命!寶馬?“彪”馬!迷你?氣你!》,三問三嘆,痛批惡行。夜裡在高架橋上飆車,本來安全隱患就很大,既可害己,亦可害人。更何況,這名寶馬車主並非“自娛自樂”玩飆車,而是故意挑舋一輛運送病人的救護車!避讓執行急救任務的救護車,是常識,也是法律規定,寶馬車主居然置若罔聞,公然挑舋。此等“飆命”之舉,惡劣至極——既是“飆”自己的命,更是拿病人及急救人員的生命開玩笑!
當今豪車每每給人印象不佳,大多都是因為某些開豪車的人太“彪”——要麼不遵守交通規則,橫沖直撞,危及他人安全﹔要麼個人素質不高,仗“富”欺人。所以,本來很迷人的豪車,也被他們糟蹋成了氣人的豪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