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劍鋒
隻為揪出學生宿舍裡的小偷,最近,山東濱州學院上演了一場採集學生DNA的行動,5000多名本科男生全部被一一採血驗DNA。對於學生表現出的疑慮,現場的警察隻有一句回答:“安靜,不要說話”。(10月13日《西安晚報》)
警方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和“案件排查工作需要”可以進行DNA採集,但並不等於就可以“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從濱州學院本科男生被採血驗DNA來看,有三個方面值得商榷:其一,警方偵辦案件走的是逐步縮小嫌疑人目標的“路線”,但濱城區38起學生宿舍盜竊案的偵查情況只是表明“不排除學生盜竊的嫌疑”。缺乏精確的辦案方向就大海撈針般地對全校男生進行採血排查“一網打盡”,實在是一種懶政﹔其二,DNA採樣主要是用來充實嫌疑人犯罪証據的,大范圍採集實質則在對全體男生做“有罪推斷”,行政命令的介入極易引發學生的“不安”﹔其三,撒網式地採集DNA比對排查,牽涉到50多萬元的公共成本,這豈是警方為了破案就可以隨意大筆一揮的,真不知這個權力是誰給的?
濱城區警方“高調”採血破案,總給人一種急於求成的感覺,暴露出的辦案作風粗暴、辦案手段粗放等問題不應小覷。說到底,是警方缺乏“以人為本”的DNA基因。想說的是,即便破案心切,也應始終把大多數人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在選擇偵查路徑、辦案方式時切不可以自我為中心而“勞命傷財”。
群體性採血破案的背后,實際上5000多名本科男生都被警方列為了“犯罪嫌疑人”,這是對學生權益的極大“無視”﹔而一天之內就能順利地完成採血,效率之高也並不是學生太“聽話”,而是缺乏維權意識。面對失范的公權力闖入校園,不僅作為弱者的學生要強化法律意識,敢於為自己的正當權益抗爭作為,學校管理者也應當好學生權益的“保護傘”而不是甘當幕后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