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是中國傳統節日重陽節,四川省青神縣前日稱,將向全縣年滿60歲的老人免費送手機,人數將達4.4萬人,目前已有超萬人領走手機。此事傳出后也引來質疑,“一個老人機市場價不到200元,手機不是主要的,話費才是主要的,這是在幫公司推銷吧?”一名網友發帖質疑當地政府借此活動為通信公司作秀。(10月10日《新京報》)
就青神縣的舉措而言,仔細審視便可發現,“免費送手機”只是一個噱頭,其更像是一種錢權合謀的推銷,而不是對老人的關愛。據悉,領手機的同時需在相關通信公司充入一定面額的話費,“領價值199元的手機需充50元話費,299元的需充100元,399元的需充150元。”如此舉措,和市場上本身已經存在的“充值送手機”又有什麼區別?當“免費送手機”有了“前置條件”,這已經算不上真正的福利了,更像是一種搭售,盡管不是強制行為,但政府本身已經涉嫌欺騙公眾。
真要是關愛老人,就不該有“前置條件”。不然,當地官員咋好意思說送老人手機呢?
自然,於企業而言,玩一定的文字游戲,進行一定的夸大宣傳,是為了達到必要的廣告效應。但是,此事如果有公權力介入,再進行夸大宣傳很不妥,而政府還主動為其做宣傳就更有問題了。畢竟,政府不是任何企業的推銷員,那就應該恪守好本職,對於有“前置條件”的“免費送手機”,還是應謹慎宣傳,更不應拿這樣的行為為自己“貼金”。這樣的做法,隻會越描越黑,不可能贏來公信力與好評。
文/楊燕明 圖/李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