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笑飛、趙超
9月11日,國務院公布《關於取消一批評比達標表彰評估項目的決定》,在前一階段已經取消和下放兩批共計13項評比達標表彰評估項目的基礎上,再次取消76項。(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10版)
這標志國務院機構職能轉變、簡政放權又邁出新步伐,但同時也要警惕已取消的項目變相保留或恢復。
其實,評比表彰作為一種工作方法,本身並沒有問題。然而,有的地方和單位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一味追求轟動效應,不顧實際效果,成為流於形式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甚至有的評比達標表彰評估項目鋪張浪費、勞民傷財,有的借機謀取不正當利益。倘若放任這一現象繼續,不僅難以達到促進工作的目的,還會敗壞社會風氣,造成惡劣影響。
清理評比達標表彰評估工作是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的重要內容,有利於加強黨風政風建設,更有利於減輕基層、企業和群眾負擔。《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明確提出,除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有明確規定的外,其他達標、評比、評估和相關檢查活動一律予以取消。
此次清理評比達標表彰項目,中央無疑是再出重拳。但如何防止取消項目變相保留或“死灰復燃”格外令人關注,這就要求切實做到“四個一律”: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和中央文件規定的,一律不得開展﹔與政府職能無關、對推動工作沒有實際意義的,一律不得進行﹔已取消的,一律不得變相保留或恢復,防止“割韭菜”現象﹔已轉交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承擔的,一律不得使用財政資金和向企業或社會攤派費用。
同時,簡政放權也不代表一放了之。各地區各部門一方面要嚴格執行清理政策,防止邊減邊增或明增暗減,另一方面也要進一步創新行政管理方式,把該管的事情管好,不斷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權威性。 新華社記者隋笑飛、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