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作風建設是近期社會關注的熱點,但新華社記者在基層採訪時發現,部分干部存在“三負責三不負責”現象——對上面的領導很負責,而對下面的群眾不那麼負責﹔對富豪商人前來投資很負責,對平民百姓辦事不那麼負責﹔對宣傳鼓動工作很負責,而對行動上貫徹落實不那麼負責。(7月8日《新華每日電訊》)
一些基層干部出現“三負責三不負責”現象,既反映了這些干部脫離群眾的作風問題,又折射了部分官員“媚上”“媚商”的價值取向。用比較常見的話說,這其實就是“官本位”文化。而祛除“官本位”文化,既是當前“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也是打破“三負責三不負責”潛規則的核心。
分而述之,“對領導負責,對群眾不負責”,其實質是對“上面”負責,對自己的仕途負責。在一些官員眼中,自己的官位都是上面給的,必須唯上是從﹔對於下面的群眾,除了發號施令,根本無需負責,無論你好評與否都不在乎。正如陝西西安組織系統一位干部所言:“群眾稱贊的干部未必能提拔,將上面的領導服務好了,你的進步會加快。”這種現象,與當前的官員政績考核和任命體制直接相關。
“對富豪負責,對平民不負責”,實質則是對政績和個人利益負責。一方面,富豪們的投資確實能為地方GDP的增長做出貢獻﹔另一方面,一些基層官員往往與富豪存在千絲萬縷的利益關系,與富豪處好關系就是給自己謀利益。盡管中央多次強調“執政為民”,但是,一些基層官員為了升遷和利益,完全忘記了權力的來源和服務的對象,甚至為了個人利益不惜做出違紀違規的勾當,這股歪風不可長。
至於“對宣傳鼓動工作很負責,對行動上貫徹落實不那麼負責”,則是一些基層官員根深蒂固的形式主義做派在作祟。在這部分干部看來,開大會抓動員,認真做好宣傳鼓動工作,主要是為了應付上級和輿論,至於具體落實情況則不聞不問。這種嘴上一套,實際是另一套的做法,對黨和政府的形象及公信力損害極大。
之所以會出現“三負責三不負責”的現象,與一些干部中流行的“官本位”文化不無關系。盡管“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是黨對干部的基本要求,但是在“官本位”文化的熏陶下,一些干部的價值觀完全變成了以“官”來定位,衡量個人和社會的地位和價值也變成了是否為官以及官位高低。
當前的干部考核制度,過於重視政績、形式等指標,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官本位”文化的滋生和蔓延,甚至衍生出各種“潛規則”。比如,“干的好不如說的好,說的好不如跟領導處的好”﹔對干部的評價和考核,甚至取決於上級領導的一句話,而非實實在在的政績和群眾的口碑。這種現象,非但無助於基層干部“執政為民”,反而帶來“為人民幣服務”和“為領導服務”,甚至跑官要官,拉票賄選等不正之風。
要想打破“三負責三不負責”等潛規則,必須祛除“官本位”文化。當務之急,是要強化干部作風建設,讓“密切聯系群眾”等規定落到實處。不過,最根本的解決之道,在於逐步改革官員考核制度。隻有讓群眾真正成為決定官員命運的人,讓他們的工作能力、百姓的口碑與升遷掛鉤,官員們才會真正對群眾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