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道偉作
四川省蘆山“4·20”7.0級強烈地震發生后,很多慈善組織和個人或忘我地在抗震救災一線參加救援、或忙碌在生命通道上運送傷員物資、或身在后方無私地捐款捐物,對抗震救災工作的順利開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慈善事業從無到有、發展迅速。數據顯示,我國的社會捐贈總額從2006年的127億元增長到2012年的約700億元﹔其中2008年和2010年,由於發生四川汶川地震和青海玉樹地震,捐贈總額均超過千億元。截至2012年底,全國社會組織數量已經超過49萬個,其中有近三分之二開展了公益慈善活動。
同時還應看到,我國的現代慈善事業仍處於初步發展階段,還面臨著法規政策體系不完善、公益慈善組織發展數量和進度不理想、社會公益慈善組織依法監管不配套、慈善行為不夠透明、行業交流合作匱乏、社會公眾參與的廣度和程度還有待發展等問題,需要在今后得到有效解決。
在類似賑災捐助等活動中,確保公眾的愛心款項能陽光透明地安全運行,是公益慈善機構義不容辭的責任。畢竟,慈善事業是人們自願參與、奉獻愛心的高尚活動,需要人們呵護其健康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講,有關方面需要通過及時公開慈善信息、“曬曬”有關賬本等方式,提高行業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我國的公益慈善事業今后還將進一步發展。有關方面應進一步鼓勵社會成員積極捐贈,規范慈善組織資源募集和使用活動,引導捐贈受益人行為﹔應大力培育各類慈善組織,增強慈善組織自主發展能力﹔要繼續完善稅收優惠、政府購買服務等扶持激勵政策,為慈善事業發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應著力強化慈善事業監管,完善慈善信息公開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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