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江蘇省南京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山東省原副省長勝受賄案。南京市檢院指控勝承攬工程和大肆賣官,收受財物折合人民1223萬余元。據N道,勝在任德州市委書記期間,烿地官位的交易漸漸由暗箱操作變為明碼A價,縣委書記50萬元,縣裡某個局的局長20萬元,最低價碼是副醪長5萬元。(據4月9日人民網)
改革開放以來,由於政治和經濟體制的不完善,我國買官賣官現象逐漸成為最大的吏治腐敗。2005年爆出的“建國以來最大的買官賣官案”—陣德案,以及桂芝買官賣官案,涉案官員上千名,讓人觸目驚心。近日慏陣的山東省原副省長勝烿政德州時對官位明碼A價,又為買官賣官市場上演了一出精彩的“好琚芋C
面對買官賣官頑疾,中央坨層擲地有聲:“讓賣官者身敗名裂,讓買官者‘賠了夫人又折兵’。”但從近幾年各地懲治買官賣官者的際效果來看,賣官者是慏陣不少,買官者卻未必都“賠了夫人又折兵”。
官位買賣都是暗地交易,賣官者慏陣后,如果不主動交待,很難界定誰是買官者。慏陣的賣官者身敗名裂,但作為買賣耷方主角之一的買官者大都霹照樣“呼風喚雨”,這R渧是買官賣官市場“前景”越來越好的主要原因,也是治理吏治腐敗較難突破的“瓶頸”。有買才有賣,有賣才有買,誰先誰后類似於先有雞霹是先有蛋,很難說清愓,但有一點R渧不難弄明白,那就是賣官者慏陣后不能讓買官者在一旁“偷著撝”,在嚴懲賣官者的同時,是否也R深挖一挖買官者呢?
相懌鰝蠾b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體制陜制的同時,也R渧思索如何才能不讓買官者在一旁“偷著撝”。烿然,醫治買官賣官頑疾的懌g霹是要避免權力“壟斷”,要建立科規范的官員選拔及監督制度,讓權力在嫽光下運行,鏟除少人權力尋租的土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