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山西省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動員部署會議在太原召開。山西省委書記王儒林對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建明就全省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進行部署。
王儒林要求,在司法改革試點中,省委政法委和省政法各單位要加強領導、靠前指揮、把好政治方向,確保改革積極穩妥、健康有序推進。各試點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保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成果。各級黨委、政府要積極支持,強化保障,完善各項配套制度,確保各項改革措施全面落實到位。要把推進司法體制改革與全省司法工作實際結合起來,與實施“六權治本”結合起來,與凈化政治生態結合起來,切實提高工作水平,努力走在全國前列。
會議強調,各試點單位一要牽住司法責任制這個“牛鼻子”,加強對執法司法權的監督制約,完善主審法官、合議庭、主任檢察官辦案責任制,完善審判委員會、檢察委員會制度,建立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二要抓住司法人員分類管理這個重點,讓司法人員各歸其位、各盡其責,對司法人員實行分類管理。三要努力探索法官、檢察官職業保障這個新課題,在等級晉升、薪酬制度、履職保障上形成相應的激勵保障機制。四要積極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省級統一管理。五要著力破解基層司法隊伍不穩定這一難題,努力提升基層政法工作水平。
山西省檢察院檢察長楊司要求,山西檢察機關要切實增強司法改革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做到“三個必須”:必須嚴格堅持黨對司法改革的領導;必須嚴格遵循司改方案推進改革;必須嚴格遵循檢察工作規律推進改革。(記者郭超美 特約記者尹海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