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省委常委會召開會議,研究討論《中共山西省委關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快推進法治山西建設的實施意見》、《中共山西省委關于在全省深入開展學習討論落實活動的實施意見》、《山西省煤炭焦炭公路銷售體制改革方案》、《山西省省屬國有企業財務等重大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省委書記王儒林主持會議。
會議強調,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依法治國作出全面部署,標志著我們黨執政理念的重大升華、執政方式的重大轉變。全省各級各部門要把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快推進法治山西建設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改革發展穩定、反腐治吏管黨納入法治的軌道,做到各項工作于法有據、規范有序,充分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要正確處理黨的領導與法治建設的關系這個核心問題,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法治建設的始終,研究解決法治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有效地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要切實抓好法治建設重點任務的落實,充分發揮地方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強化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要推進依法行政、嚴格執法,規范權力設置,完善決策機制,深化執法改革,強化監督制約。要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認真做好我省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要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在全社會營造尊法、信法、守法、用法、護法的濃厚氛圍,解決“信權不信法、信關系不信法、信訪不信法、信鬧不信法”等問題。會議要求,在加快法治山西建設中,省委常委要率先垂范,各級領導干部要自覺發揮示范作用,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既要把法治作為執政的基本方式和重要手段,更要把法律作為行為規范和基本底線,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
會議強調,在全省開展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凈化政治生態、實現弊革風清,重塑山西形象、促進富民強省”為主題的“學習討論落實”活動,是省委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對山西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作出的重大決策,對于全面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干部隊伍建設、紀律作風建設,進一步統一思想、凝聚力量,振奮精神、攻堅克難,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全省各級黨組織要按照省委的統一部署,把開展“學習討論落實”活動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切實把黨員干部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上來,統一到黨中央對山西各項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上來,統一到省委的重大決策部署上來,努力為“實現弊革風清、促進富民強省”營造良好環境,提供精神動力,奠定堅實的思想政治基礎和組織作風保證。要突出領導機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這個重點,堅持以上率下,從省委常委做起,領導干部帶頭參加活動。學習要重在入腦入心、知行合一,討論要重在深刻反思剖析、見人見物見思想,落實要重在提高行動自覺、促進問題解決,切實抓好高壓反腐、狠剎“四風”、從嚴治吏、“六權治本”、深化改革、推動發展等各項工作,著力解決“亂作為”、“為官不為”等問題。要建立組織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明確責任、嚴格要求、狠抓落實,確保“學習討論落實”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會議強調,實施煤炭焦炭公路銷售體制改革,是深化煤炭管理體制改革、推動煤炭行業邁向市場化的重要內容,是我省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能源生產和消費“四個革命”的要求,實現“革命興煤”的重大舉措。全部取消省內公路煤焦管理站、稽查站和票據管理,這是對我省三十多年來煤炭銷售體制的重大變革,事關重大、影響深遠,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堅定不移推進改革,確保各項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要認真研究解決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特別要搞好票據和站點取消后的工作銜接,有關部門要切實負起監管責任,嚴格安全監管,做到放管結合、監管有力,確保不出現空當,堅決防止因管理不到位而發生安全事故。要妥善做好人員分流安置工作,立足企業內部進行安置,通過轉型轉產、內部挖潛、新增就業崗位等途徑,穩妥解決相關問題,做到“不下崗、不欠薪、不減收、不斷保”。各市各相關方面也要積極支持配合,確保改革順利進行。要推進現代化煤炭交易,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煤炭市場銷售體系,建立多層次煤炭市場交易體系,構建第三方煤炭交易服務平臺。晉能集團作為改革主要涉及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的改革部署,加快推進企業改革,對植入運煤鐵路、公路、港口、船隊等資產進行重組再造,構建一體化的大型煤炭物流集團,增強山西煤炭市場話語權和競爭力。
會議強調,推進省屬國有企業財務等重大信息公開,是我省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推進國有企業反腐倡廉的重要舉措。各級各有關部門、各省屬國有企業要充分認識推進財務等重大信息公開的重大意義,切實作為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切入點和突破口,作為提高監管效能、擴大社會監督的重大舉措,積極穩妥、全力推進,努力構建國有企業在全社會監督下的運行機制,完善現代企業制度,促進企業改革與發展。要全面落實重大信息公開辦法,加強組織領導,創新體制機制,制訂工作制度,編制實施方案,扎實做好信息準備、信息發布、反饋整改等工作,推動重大信息公開的規范有序運行。要加強督促檢查,防止半公開、假公開,對社會和群眾的舉報,要認真核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要充分發揮群眾監督、社會團體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加快建立健全監督網絡,促進企業規范運行、陽光透明。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記者 尚慧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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