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寶清縣發生了一起非常惡劣的假種子案,涉及4個鄉鎮7個村屯42戶農民。于海河親自出馬,找權威機構鑒定種子,到有關部門替農民呼吁。吉林廠家的經銷商找到他,拿出厚厚的一沓錢拍給他,希望他把這件事給“平乎”了。他嚴詞拒絕了他們:“這事絕對不行,我不能為了一己私利,坑害了農民的利益。”
可令于海河沒有想到的是,沒有打通他這關節的經銷商沒有輕易放棄,他們找到更權威的鑒定中心,并揚言無論花多少錢也要扳倒東農出具的鑒定報告,不會賠償給農民一分錢。他得知消息后,連夜奔赴省廳,將農民切身利益厲害關系向省有關部門及時匯報,最終得到了省司法廳支持,二審判決農民勝訴了。農民打贏了黑龍江省有史以來首例假種子案的官司,最終獲得了賠償款12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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