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下午召開的吉林代表團開放日上,全國人大代表、吉林省委書記王儒林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一定要讓農民體面種糧。
王儒林算了一筆賬:目前吉林省每戶農民平均擁有耕地25畝,而每戶耕地在150畝至220畝比較適合規模經營。以150畝為例,每年種糧收益在10萬元左右。按照吉林省每戶3.6口人來算,每人每年種糧收入可達2.8萬元,高于該省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
“如果收入超過城市,農民才會對種地感興趣,才會覺得種地是體面的!蓖跞辶终f,所以要大力發展農村新型經營主體,進行適度規模經營。
在推動土地流轉進行適度規模經營中,農民往往會遇到資金短缺的問題。王儒林表示,一定要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改革。“農民拿不到銀行資金支持,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農民缺少有效抵押資產。”
王儒林說,為了破解這個難題,吉林省目前正在探索一種新的模式,就是農民用土地收益作抵押到銀行融資貸款,并在縣一級成立物權融資服務中心。比如農民種一畝地玉米可以收入1000元,那就可以用這個收益做抵押到銀行貸到700元。這樣做的實質就是把資源變成資產,資產變成資金,再讓資金變成收益。
“吉林省的這個做法已經取得明顯成效,下一步計劃推廣到耕地之外的林地、草原等領域,增加更多農民的財產性收入,解決農民資產抵押問題。”王儒林說。(新華網北京3月10日電 記者 宗巍、楊依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