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3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曹建明:
二、加大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力度,推進反腐倡廉建設
堅決貫徹中央關于反腐敗斗爭的決策部署,強化辦案措施,注重犯罪預防,促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嚴肅查處各類職務犯罪。全年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37551件51306人,同比分別上升9.4%和8.4%。突出查辦大案要案,立案偵查貪污、賄賂、挪用公款100萬元以上的案件2581件,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871人,其中廳局級253人、省部級8人。開展查辦和預防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職務犯罪專項工作,立案偵查涉及民生民利的職務犯罪34147人。嚴肅查辦以賄賂等手段破壞選舉、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深挖執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敗犯罪,查處以權謀私、貪贓枉法、失職瀆職的行政執法人員11948人、司法人員2279人。加大懲治行賄犯罪力度,對5515名行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比上升18.6%。強化境內外追逃追贓工作,追繳贓款贓物計101.4億元,會同有關部門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762人。
健全職務犯罪舉報、查處機制。拓展人民群眾舉報腐敗犯罪的渠道,構建來信、來訪、電話、網絡"四位一體"舉報體系。加強舉報線索集中統一管理,規范流轉程序,及時核查處理。健全偵查一體化機制,統一指揮協調重大疑難和跨地區案件。最高人民檢察院對387起重大職務犯罪案件掛牌督辦。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正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嚴格落實"十個依法、十個嚴禁"的要求,防止因執法不當影響涉案單位正常生產工作秩序,保障涉案人員和企業合法權益。
結合辦案加強職務犯罪預防。在完善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的基礎上,推行專題報告制度,認真分析重點行業、重點領域職務犯罪發案特點、發展趨勢,提出防治對策,為反腐倡廉建設提供參考。加強案件剖析,向發案單位和相關部門提出防控風險、完善制度的建議3.9萬余件。深入開展預防宣傳,加強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設。完善全國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聯網查詢系統,提供查詢148萬余次,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單位和個人被禁止市場準入或降低資質等級,推動健全社會征信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