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文生 趙波/文 宋紅梅/圖
鳳縣檢察院副檢察長周喜玲代表說,我國80%的案件在基層,80%的司法人員在基層。雖然基層司法機關非常重視新人的培養與使用,在生活、工作方面都給予他們優惠與關照,但由于條件艱苦,干部職級低、待遇差、發展空間有限等種種因素,一些年輕干警仍不能安心基層工作,工作幾年后往往通過遴選、調離等方式離開,造成了基層司法隊伍不穩定、干警斷層、干警年齡結構老化、人才短缺和案多人少、辦案力量不足的尷尬局面。
周喜玲建議,國家能進一步完善針對基層地區的特殊優惠和激勵政策,在職級待遇、選拔任用等方面真正向基層地區、基層崗位人才傾斜;從已經取得司法考試資格的本地區社會人士、司法工作者、從業律師中遴選檢察人員,解決基層人才短缺的燃眉之急;在公務員招錄中優先選錄本地籍貫的畢業生,減少人才外流;在本地范圍內形成便于流動的系統內互換式調劑模式,減少因家庭等因素影響而帶來的后顧之憂。同時,加快建立充滿活力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獎懲機制,實行司法人員分類管理,讓更多優秀人才在基層司法隊伍安心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