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夢鴿報案告酒吧經理介紹賣淫和敲詐
昨天凌晨,李家法律顧問蘭和在微博中透露,李某某的母親夢鴿于8月6日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報案,控告涉案酒吧經理張某某等人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懇請警方對相關人員進行調查。
昨天,記者向蘭和證實了這一消息。蘭和稱,夢鴿已經向北京市公安局正式提交了控告函,并表示警方已經收下了材料。但記者詢問市公安局方面,并沒有得到回復。
7月22日,在李某某等5人涉嫌強奸案的庭前會議上,蘭和就曾通過微博發布“驚人消息”,即李某某的辯護律師已經在會上提請法庭對有關人員涉嫌組織賣淫和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進行調查,稱是“案中案”。
蘭和說,張某某即是李某某等人涉案酒吧的值班經理,控告他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夢鴿是經過審慎考慮的。而報案行為需要有證據依托,蘭和稱“證據是比較充足的,否則不可能去報案,但至于具體是什么證據材料,暫時不予公布。在將來有需要的時候,會在適當時候公布。”同時,蘭和表示,這并不是李家人首次向警方提出控告,在李某某案發后不久,李家就曾報過案,但一直未收到回復。
就在夢鴿前往公安局報案的同一天,某媒體報道了知情人透露的李某某案的一些細節,提到李某某是第一個對楊某實施了性侵等內容。就此,蘭和表示:“爆料和報道表面上完整詳實,求實公允,但在決定行為性質和案件性質走向的關鍵細節上進行了歪曲、臆斷和編造,不斷強化李的暴力形象和行為,最終做實李某強奸的事實,從而搶占輿論高地,達到未審先判的終極目的。”
受害人楊女士的律師田參軍則回應“關于李某某案的最新報道,注意到其報道的更多內情來源于某知情人,且已獲得相關渠道的基本證實。雖然,因本案涉密,作為專業法律工作者,本律師不便對該報道的真偽發表評論,但相信該媒體是一家負責任的公共媒體,不至于像某些人那樣,為了一己之私,隨便捏造和散布虛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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