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培兆
2013年08月08日08:07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改革是打開財富之門的金鑰匙
我國實行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明確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之后,經濟社會發生巨大變化,實現了持續快速發展,目前已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這在國際上引起巨大反響,友好者贊嘆為和平發展的東方奇跡,中國是推動世界經濟發展的新引擎;不友好者則拋出“中國威脅論”甚至“中國崩潰論”,但這也從側面反映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影響力和震撼力。如果要概括我國取得巨大發展的成功經驗,其關鍵詞就是“改革—發展—惠民”。可以肯定地說,只有革舊布新、調整理順經濟關系,現代生產力才能得到解放和發展;經濟發展了,才能有雄厚的財力物力普惠民生、增進社會福祉。所以說,改革是打開社會財富之門的金鑰匙,也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由之路。
辯證法告訴我們,任何經濟運行路徑都不可能是直線向上的,都有潮起潮落的階段性和周期性。經濟體制改革也不例外,只能波浪式地推進,當一波的正效應達到峰值后會有或長或短的間歇性遞減現象。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和城市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其效應牛增熊減的替換率都是大家所熟悉的。因此,未雨綢繆,改革自身就需要先改革,就是說改革之劍先要經常磨礪。這正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特別是在改革進入深水區、攻堅期的現階段,需要更大的智慧和更大的決心。從宏觀上看,需要頂層的改革新思路、新設計和地方的改革新藍圖、新舉措。這是牽一發動全身、燃一星燎全原的大手筆。從微觀上看,全黨和全國人民都應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繼往開來,有改革的新思維和新作為。當前需要共同探索的一個問題是:如何控制和降低改革成本,擴大改革紅利,以利于堅持改革、發展經濟,在深水區、攻堅期取得更大的改革成就。
改革還有很大的紅利空間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啟的經濟體制改革是經濟領域的一場革命,旨在突破僵化的傳統計劃經濟體制,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加快現代化建設。既然是革命,就要付出代價,這個代價就是成本。考量改革是否必要、評價改革是否成功,要看利得與成本的比較。所謂改革紅利,就是改革所取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遠大于改革所付出成本的比喻說法,表示改革帶來經濟社會大發展,國家經濟欣欣向榮、快速增長,人民生活節節提高、大幅改善。從我國1980年至2012年間的經濟總量與均值(按當年匯率)看,2012年GDP達8.2622萬億美元,是1980年0.3117萬億美元的26.5倍;人均GDP提高到6100美元,是1980年298美元的20倍。再從2000年至2012年這最近13年的城鄉居民收入看,2012年全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7917元,是2000年2253元的3.5倍;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是2000年6280元的3.9倍。事實無可置疑地說明,改革確實是我國最大的紅利!
我國經濟經過30多年的持續快速增長,經濟總量基數擴大之后,增長速度減緩是必然的,也是正常的。今后若以年均7%左右的速度實實在在、沒有水分地增長,我國經濟增長就仍將位居世界經濟大國前列。但受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發達國家經濟普遍陷入“黑洞”的影響,我國經濟下行的壓力也不可忽視。在這種情況下,改革成本的控制和降低問題就更加突出和迫切。在正常條件下,成本最小化就是紅利最大化。改革成本就是為改革投入的財力物力和社會所付出的代價之和。改革成本有經濟成本和社會成本之分,二者又分別包括必要成本和過度成本兩部分。如,在讓一部分地區先發展、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情況下,出現地區間、城鄉間、人群間差距拉大,是不可避免的代價和必要的成本;但如果差距過大又長期得不到解決,超出了必要成本,就是過度的成本。再如,工業化、城鎮化建設的征地拆遷和生態環境受影響等的付出是必要的成本;但如果出于“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需要而大手大腳、大拆大建、大破大廢地妄為所造成的糟蹋和浪費,就成了過度的成本。只要把這類過度成本控制住,改革紅利就會等比例增加。所以,改革還有很大的紅利空間可開掘。
“掌門人”需要轉變職能
黨的十八大報告在指出我國各項事業發展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時,也指出前進道路上還有不少困難和問題,其中包括“社會矛盾明顯增多”的問題。為什么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增長了30多年,社會矛盾卻明顯增多呢?這是亟須全黨全國上下求索、各負其責予以解決的問題。各級政府是掌管改革這把金鑰匙的“掌門人”,自然是領導和統籌解決這個復雜問題的希望所系、關鍵所在。根本解決這個問題的路線圖無疑是:萬眾一心堅持改革,控制改革成本,擴大改革紅利,更多惠及民生。為此,各級政府需要按照已確定的改革方案,加快厘清和理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當務之急,是以壯士斷腕的決心加快以下兩方面的職能轉變。
凡是“市場能辦的,多放給市場”。如金融問題,就可以更多放給市場。金融是市場經濟的血脈,現代金融體系健全豐盈,市場經濟運行就暢通活躍。按照“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和“加快發展民營金融機構”、“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的要求,今后在繼續加強中央銀行主導和國有銀行為主體的條件下,應兼容和鼓勵民營金融機構的建立和發展。我國非公有制經濟在GDP中所占的比重已超過2/3,如此規模的經濟主體正當渠道的融資都須仰賴國有銀行,這與基本經濟制度要求的“共同發展”不相適應。容許民營金融發展,就能盡快解脫國有銀行背負民營企業融資難的責任,也可以打破金融壟斷的壁壘,遏制影子銀行的斜出,有利于規范金融秩序,進一步激發金融業的活力,有效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繁榮發展。
凡是“社會可以做好的,就交給社會”。政府應將經濟發展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工業化和城鎮化、就業機會創造等方面的投資與創新主體責任交給社會承擔,由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等微觀經濟主體負責。“眾人拾柴火焰高”。只要千千萬萬個社會經濟主體積極行動起來,經濟社會就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發展動力,就能持續不斷地蓬勃發展。政府之手重在把握經濟全局、洞察運行景氣、完善基礎設施、進行總體規劃和統籌安排,營造綜合協調、均衡持續發展的良好環境,起到保護傘和推進器的作用。
實現這兩方面的職能轉變,政府就可以減少承擔過多經濟職能的壓力,集中力量“管住、管好它應該管的事”,服務型政府和公共財政建設也可以更快更好地推進。惠及民生、增進和諧,社會矛盾就會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而逐步減少,達到改革成本最小化、紅利最大化的理想境界。
(作者為廈門大學教授)
《 人民日報 》( 2013年08月08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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