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08日08:0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近日聯合印發《國家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十二五”規劃》,以總量減排、質量改善、風險防范、基礎完善為著力點,開展能力建設,切實加強環境監管能力!兑巹潯穼嵤┗A、保障、人才等三大工程,總投資400億元。
《規劃》提出,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的目標包括:污染源與總量減排監管能力全面提高、環境質量監測與評估考核能力顯著提升、環境預警與應急能力系統加強、環境綜合監督管理基礎設施基本完善等4個方面。
《規劃》明確,到2015年,全國縣級環境監察機構裝備達標率達到85%,地市級達到90%,省級達到95%。機動車、污染源監管、科技支撐和統計能力顯著增強。全國縣級環境監測站基本設備配置達標率達到90%,地市級站基本實現標準化,省級站全部達標。中央本級環境監測能力顯著加強。重金屬、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質等污染事件防范水平顯著提高。地市級環境監測站具備較強的應急監測能力,省級站基本具備預警監測能力。地市級環境應急管理機構二級達標率達70%以上,省級機構二級達標率達到100%。國家、省級輻射環境監測能力達到標準化要求,初步具備相對獨立、較為完整的安全分析評價、校核計算和實驗驗證能力,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能力與核事業發展同步提高。(記者孫秀艷)
《 人民日報 》( 2013年08月08日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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