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曲哲涵
2013年06月24日08:4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地方財政補貼的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開展已近10年,福建省南平、龍巖兩地的試點成果被業內視為“樣本”。這兩地的涉農保險有哪些亮點?老百姓還有哪些期待?政策如何發力才更加高效?保險業在哪些方面還有改進空間?近日,記者走進閩北山鄉,翻閱了這份“樣本”。
1.5元保10萬元,“農民的保險比城里人還多吶!”
19個政策補貼險種覆蓋農民生產生活的主要環節
南平市由財政出資為百姓投保兩款保險,于無聲處,撐起“保障傘”——
今年3月20日上午8點,南平市延平區突發雷雨大風,風速達到十級,閩江內一艘客船被掀翻,導致15人死亡。災后第三天,中國人保南平分公司就向每位遇難者家屬支付了10萬元的“自然災害公眾責任保險”賠款,給事故家庭送去溫暖。
南平市地處閩北丘陵,閩江穿境而過,“小災年年有,大災三六九”。村民房屋大多依山傍水而建,每年都有因雷擊、暴雨等自然災害導致的房倒屋塌、群死群傷事故。2009年起,南平市市縣兩級財政出資,為全市313萬名城鄉居民和所有農村房屋投保自然災害公眾責任險和農村住房保險。
“別看責任險的保費只有1塊5毛,能承擔暴雨、崖崩、飛行物墜落、火災以及見義勇為等多種情況下的人員傷亡責任,保額10萬元,是低費率、高保障的險種。”南平市政府副秘書長江禮良說。
“春上的雹災幾乎把每家的瓦都打碎了,換瓦得花1萬元左右,正值春耕,農民手頭錢緊得很。保險公司賠的1000多元,很頂用。”南平市民政局局長黃光炎說,民政資金按規定不能幫農民修房子,以往受災家庭居無定所的困境叫民政部門很犯難。如今只替每戶繳納7.48元的保費,財政負擔并不大,但提高了救助資金的覆蓋范圍,切實幫農民解決了生活難題。
龍巖市的“三農綜合保險”更像是家庭小藥箱,出了急難險災,打開它,“藥品”雖沒有多貴重,但很全、很應急。
上杭縣五龍村的廖厚生說,他在銀行當保安時總遇到因營銷誤導而要求退保的客戶,“拉單子時樹上的鳥都能給說下來,出了事兒活人能給急成死人。”所以他對保險很抵觸。不過,2012年初家里的一場火災,徹底改變了他對保險的看法。“兩層樓燒得只剩一間房,第二天協保員來查勘,第四天保險公司就送來3.8萬元的‘農村家庭財產保險’賠款,蓋新房有了墊底兒錢。”
2011年起,龍巖市政府與中國人保合作,推行一攬子“三農綜合保險”規劃:除繼續開展中央財政補貼保費、地方財政配套的能繁母豬保險、水稻保險,省級以下財政補貼的森林保險、煙葉保險,以及地級以下財政承擔全部保費的農房險、自然災害公眾責任險外,新增小額農村家庭財產保險、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計劃生育手術安心保險、鄉村干部責任保險、日光溫室大棚保險、茶葉果樹種植保險等11個險種。
這11個新增險種由市、縣兩級財政按遞減式給予保費補貼支持,第一年保費市、縣兩級財政補貼50%,農民自主承擔50%;第二年遞減到30%,農民自主承擔70%;第三年及以后按15%補貼,農民自主承擔85%。其中市、縣兩級財政補貼部分按3∶7比例承擔。
目前,龍巖市的19項財政補貼型涉農保險涵蓋了農村社會的主要環節。由于農民自繳的部分只有十幾、幾十元,農民投保積極性很高,如今全市1791個村的所有農戶都擁有多重保險保障。用廖厚生的話說:“我們的保險比城里人還多吶!”
記者手記
“三農綜合保險”關注到農村農民生產生活方方面面的小風險需求,積少成多、積小成大,在實踐中獲得了農民的認可,具備了進一步發展的市場基礎。當前金融業面臨轉型升級的挑戰,那些計較技術投入、沉溺渠道廝殺的企業難以實現突破;以民生視角定位發展、以百姓需求開拓未來的,才是智者贏家。
“定損理賠都要快,結果還得服眾,馬虎不得。”
政企合作,必須分清職責行為邊界,確保農民利益不受損
在南平、龍巖,政府對涉農保險支持力度很大,比如以文件的形式推動宣傳、承保工作;基層各村選出村干部擔任協保員;允許保險公司派干部到鄉鎮“掛職”,培養熟悉農村情況的業務骨干,等等。農、林、民政系統與保險公司之間的互動也十分密切。如此“政府搭臺,公司運作”的模式,使行政系統與保險企業有效對接,在短時間內實現了保險覆蓋面的快速擴大。
但這種政企合作,會不會導致雙方職責、行為邊界不清,令農民利益受損呢?比如讓村干部做協保員,查勘理賠時,他們能做到不徇私情、公允公正嗎?
近日,在龍巖市古田鎮人保工作站的院子里,全鎮“三農保險理賠清單”一字排開,接受群眾檢視。“村民看出問題,可以直接反映到龍巖市的三農保險綜合辦公室。”中國人保福建分公司副總經理施培德說,除了定損結果公示,公司還要求收費憑證發放到戶、損失額度確定到戶、賠款直接打卡支付到戶,杜絕侵害農戶利益的事情發生。
為了簡化理賠手續,龍巖市要求“索賠只要一張紙,查勘理賠要限時”:接到報案后,查勘員必須30分鐘趕到現場;損失金額5000元以下的,當天定損,7萬元以下的,4天內定損。縣級公司權限內的賠案,7天內必須把賠款打到賬上。
“俺村300畝耕地都投保了,雹災洪災后,一兩名查勘員、協保員要把這些耕地都查看一遍,很累人。可定損理賠都要快,結果還得服眾,馬虎不得。”上杭縣溪背村的協保員廖尚村說,保險要有信譽,任何環節都不能讓老百姓心里犯嘀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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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信守諾是保險的靈魂。特別是有財政補貼的涉農保險,既是商業合約,也體現著國家的惠農投入。理賠服務不到位,不僅侵蝕農民利益,也損害政府形象。實踐證明,簡化理賠手續方便農民、量化理賠時效督促公司、強化理賠公開接受監督,是搞好三農保險的“硬道理”。
“巨虧+巨盈”,靠財政補貼吃“農”飯,保險公司能走遠嗎?
財政補貼占保費收入比例過高
近期看,“三農綜合保險”能給保險帶來盈利,但長遠看,其可持續性仍是問號。
古田鎮的理賠公示活動中,記者發現,“一攬子保險規劃”的農村小額人身保險,保費每人每年20元,意外身故保額只有1萬元,因疾病身故保額1000元,費率明顯高出市場同類產品。
2006年至2012年,龍巖“三農綜合保險”收入3.43億元,支付賠款2.03億元,除去經辦費用以及巨災準備金,保險公司依然有賺頭。然而總體盈利背后,各險種盈虧差距巨大——煙葉險、農房險累計收保費3700多萬元,賠款卻高達7000多萬元,賠付率將近200%;如果不靠小額人身意外險等高費率險種來“填洼地”,“三農綜合保險”根本無法實現盈利。
業內人士指出,雖然保險公司總體上沒有獲得“暴利”,但“巨虧捆綁巨盈”的做法,不符合保險業的精算法則,不利于保險公司積累數據經驗,提高產品開發能力,特別是未來財政補貼將逐年減少,保險公司如果不能練就真本領,靠純商業手段開拓市場,難以持久。
在龍巖采訪某蔬菜基地時,園主提出,政策性保險雖然能賠償一部分災害損失,但補償水平太低了。他需要保險公司提供保額更高的險種。“保費高一些沒關系。”他認為,保險公司現在愿意做政策性業務,不積極開拓商業險市場,是因為“害怕風險”。
據了解,“十一五”期間,人保龍巖分公司涉農保險保費總收入中,各級財政補貼超過1.4億元,占總保費的84%,保險公司對財政“依賴”的比例,在全國幾乎是最高的。與此同時,11款保險中,小額人身保險、務工農民小額保險、鄉村干部責任保險等險種在被保險人身份、保險責任方面,重復較多,使財政補貼資金也免不了重復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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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農業保險條例》明確國家鼓勵地方政府采取由地方財政給予保險費補貼等措施,支持發展農業保險,但在那些經濟并不發達的地區,民生需求千頭萬緒,都急需財力投入,財政補貼保險保費的“力道”該如何把握,值得商榷。對保險企業而言,不能倚重政策吃農飯,借助前期的政策幫扶贏得百姓信任、完善產品服務,為日后開展純商業經營累積實力,方為正途。
《 人民日報 》( 2013年06月24日 1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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