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軍區抗震救災聯合指揮部日前下發通知,要求救災部隊嚴格執行總部規定,嚴守群眾紀律,切實樹立我軍遵紀愛民的良好形象。
通知要求,救災部隊要自覺遵守抗震救災群眾紀律,堅決做到不與群眾爭水爭電爭購物資、不準違犯少數民族風俗禁忌、不準損壞群眾莊稼和林木植被、不準違反災區交通管制等十項規定。
成都軍區抗震救災聯合指揮部多方征求四川省抗震救災指揮部、地方黨委政府和災區群眾意見,每天對官兵執行群眾紀律情況進行檢查,救災部隊無一起違反群眾紀律的事件發生。
連日來,廣大救災官兵把災區當做服務人民的戰場,叫響了“我是人民子弟兵,不負人民養育恩”的口號。四川省軍區資陽軍分區救災部隊制定了群眾紀律“五條禁令”:救災糧一粒不吃、救災水一口不喝、救災帳篷一頂不占、應急藥品一支不用、群眾生產生活用品一件不拿。14集團軍工兵團救災部隊將《抗震救災群眾紀律十不準》制成卡片下發每名官兵,官兵外出執行任務自帶干糧和水,先后謝絕群眾慰問、捐贈10余次。重慶陸軍預備役后勤保障旅在蘆山縣龍門鄉紅星村救災,村里的群眾向部隊贈送了生豬等慰問品。官兵婉言謝絕,群眾直接在現地宰殺生豬,一定要留官兵們吃飯。官兵要集合撤離,群眾就自發排成人墻,堵住官兵回撤道路。官兵反復說明群眾紀律,最后只象征性地收下了兩小袋豌豆。(朱映濤 王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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