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四川省蘆山縣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科長任永芳在帳篷前審閱案件。 特派記者劉德華攝
4月22日上午,本報記者終于趕到蘆山縣,見到蘆山縣檢察院檢察長劉勁松。10時許,劉勁松一邊忙工作一邊接受記者采訪。短短的36分鐘采訪中,余震不時發生。
劉勁松告訴記者,地震發生后,蘆山縣檢察院在全力投入搶險救災的同時,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切實做到抗災辦案兩不誤。
蘆山縣檢察院偵查監督科有干警2名。記者了解到,該科正在辦理的是一件盜竊案,也是“4·20”蘆山地震后的第一起批準逮捕案。這起案件4月17日收案,將于4月24日到期。
4月22日,偵監科科長任永芳為了在法定時限內辦結公安機關提請的批捕案件,不顧連日搶險救災的疲憊和辛苦,冒著余震不斷、隨時都有的山體塌方的危險和堵車的不便,帶領干警及時趕到雅安市看守所訊問犯罪嫌疑人。在完成訊問工作后,任永芳又與辦公室工作人員一道,在雅安市區給全院干警采購應急食物和藥品。
從雅安趕回蘆山以后,任永芳連續奮戰,繼續投入辦案工作。因辦案條件所限,電腦不能正常使用,任永芳只能在該院臨時搭建的帳篷外,一個字一個字地手寫案件審查逮捕意見書。雖然條件艱苦,但她憑借精湛的業務能力在最短的時間內提出了這起案件的辦理意見,為本案的最終處理做好了充分準備。(特派記者劉德華 通訊員郭偉 李茂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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