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從事森林防火工作整整十年,跑壞了三輛車,踏遍了全市447萬畝林地的溝溝岔岔;
他,帶領森林公安干警查處610多起行政案件、破獲220起刑事案件,沒有一起錯案,沒有一起行政敗訴案件;
他,帶出了一支“森林鐵軍”,經受住了410多起山火的考驗,在“4·12 ”火災時,連續奮戰七天七夜,沒有發生一起傷亡事故;
他,曾獲得全國森林資源管理先進個人、全國森林防火先進個人等多項殊榮,被評為全國優秀共產黨員。
他,就是共產黨員、“青山衛士”、市林業局調研員、市森林公安局第一政委樊渭。
“干工作就要嚴謹務實,不能因不懂法,傷了百姓的心”
今年53歲的樊渭,在領導崗位上就有20多個年頭。20多年里,他養成了嚴謹務實的工作作風。
樊渭出生在青龍滿族自治縣一個普通農民家庭,15歲時便當上了一名民辦教師。深感知識匱乏的他,先后通過自學完成了高中、大學、研究生的課程。
樊渭曾擔任過鎮長、副縣長、市林業局副局長等領導職務,分管過公安、城建、森林防火等執法部門。“干工作就要嚴謹務實,不能因不懂法,傷了百姓的心。”樊渭經常告誡自己,也這樣教育自己的手下。
1996年,青龍肖營子鎮因集貿市場征地多年未予補償,被征地村民楊某等人多次進京上訪,成為全縣一個“老大難”。樊渭任鎮長后,廣泛調查,翻閱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書籍,掌握第一手材料。市場主管部門答應按幾年前原合同支付補償款。樊渭極力反對,強烈要求考慮物價上漲因素,最終相關部門不僅按時價補償了征地款,而且連村民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都如數支付,給百姓討回了公道。當楊某等帶著村民送來錦旗時,樊渭嚴肅地說:“錦旗就不要送了,但你們一定要告訴村民,共產黨是講道理的。”
擔任市林業局副局長后,樊渭更加注重依法執法。2010年4月,撫寧縣東王莊村民趙某因野外用火造成火災。樊渭在審閱案卷時,發現案卷中缺少現場勘察筆錄。他責令工作人員連夜到現場實地勘察。做好勘察筆錄后,依據市政府的“防火令”,對趙某給予行政拘留處罰。趙某不服,提起了行政復議,市政府法制處認為處罰依據合理,證據充分,違法事實成立,維護了林業局作出的處罰。
樊渭注重對防火工作的研究,經常提合理化建議。他多次找到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劉志新,提出修改《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的提案。新頒布的《森林防火條例》,采納了提案中關于劃定高火期、火災處罰偏輕等多個建議。
樊渭任市林業局副局長十年來,全市辦理林業行政案件610余起、刑事案件220多起。每遇重大復雜案件樊渭都親自參與、審閱案卷,沒有發生一起錯案,沒有發生一起敗訴案件,更沒有一起因執法走偏而引發社會不穩定案件。
“看到山上失火,比點了我家的房子還心疼。如果我退休了,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當防火護林員。”
“十年封山,不一定成林。但一把大火,就可以讓幾十年、上百年的森林消失殆盡。”話語不多的樊渭,對森林火災危害認識非同一般。
要想關鍵時候有辦法,必須平時有準備。為保護好巍巍青山,樊渭走遍了全市的447萬畝林地的溝溝岔岔。哪里林子最密集,哪里的山場存在火災隱患,他都做到心中有數。“他到山里轉悠的時間比在辦公室里多多了,哪條路怎么走,天再黑也能找到。”干警李文軍說。
“我是一名共產黨員,有8年的森林防火經驗,我要提撲火建議”
2011年是一個不尋常的年份。秦皇島氣候干燥。經驗豐富的樊渭心里十分擔心,預感要發生重大火災。在他的提議下,市撲火隊配備近百臺進口風力滅火機,為每名撲火隊員配備了對講頭盔。4月12日,樊渭的擔心還是發生了。撫寧縣大石窟村發生森林火災,大石窟山勢陡峭,山林茂密,風力6到7級,火借風勢向原始森林縱深方向蔓延,形勢十分危急。我省消防官兵,北京、吉林等森林武警也快速集結到火災現場。
近兩萬官兵和當地干部群眾如何撲火?怎樣控制火情?正當指揮部糾結之時,一個響亮的聲音傳到了原省長陳全國那里:“報告省長,我叫樊渭,是一名共產黨員,有8年的森林防火經驗,我要提撲火建議。”指揮部立即采取了他提出的分區撲救、空地配合、協調聯動的建議,火勢迅速得到控制。
4月17日是火災決戰的日子。指揮部把重要火場指揮權交給樊渭全權指揮。既是指揮員又是戰斗員的樊渭,一邊沉著指揮火場撲救,一邊把跟著自己撲火多年的8名森林公安干警送到撲救最危險一線。看著體力嚴重透支的兄弟,他滿臉淚水,哽咽而又堅定地說,“不能讓火線前進一步,不能有一個兄弟傷亡,必須活著回來。”經過4個小時的激戰,大火終于被撲滅。
“樊渭同志,你再說一遍,再報告一遍。”當樊渭把撲滅大火的消息報告給指揮部時,樊渭的電話里傳來了指揮部的掌聲。“樊渭同志,你是好樣的,你們的隊伍是好樣的。”
“4·12”大火燃燒七天七夜,廣大官兵和撲火隊員奮戰了七天七夜。樊渭深入火海,一線指揮,果斷決策,創造了無一傷亡的國內森林大火撲救史上的奇跡。
“每當看到山上失火,就像點了我們家的房子。”數千畝林地被毀的“4·12 ”火災,成了樊渭一生中難以忘卻的記憶。“只要是有關火災的事兒,我從來不手軟。”從那以后,他對森林的感情更深了,心中充滿了對綠的渴望。他多次到被燒過的林地察看,每每看到枯死的大樹,心里總是酸酸的。
“當領導就要行得正,不要讓群眾戳脊梁骨”
“我在領導崗位20多年,特別是森林執法工作就十年,如果說沒有一個送禮的或是說情的,那是不可能的。”采訪樊渭時,他毫不回避社會不正之風。“當領導的就要行得正,不要讓群眾戳脊梁骨。”
樊渭分管森林防火工作期間,先后實施了燕山山脈森林防火一期和二期工程,涉及資金1000多萬元。好多廠家和商人找到他,只要采購他們提供的貨物,以高額的提成方式回報。樊渭一一拒絕,通過公開招標,依法采購。
2005年,西北某公司中標了風力滅火機。在供貨中,樊渭發現有100多臺沒能達到標書要求,他堅持要求退貨,廠家送來紅包,想讓他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樊渭義正詞嚴地說:“這關乎撲火兄弟們的生命,如果發生問題,你我的良心何在!這錢,你我花著能舒坦嗎!”廠家最終被樊渭打動,只好換來合格產品。
去年4月,海港區北港鎮西付店村任某雇用遼寧王某,對新102國道兩側的5800多棵大樹實施截干,從中非法獲利5萬余元。因為任某屬于雇傭他人實施犯罪行為,為讓他得到應有的處罰,樊渭先后請教了國家森林公安局、南京森林公安警察學院有關專家,探討案件定性。任某看情況不妙,找到有關領導說情,說砍點樹能壞多大的事,給個面子,處理處理就行了。可樊渭卻說:“只要是砍樹,就是天大的事兒。”
見領導說情行不通,趙某就拿著鼓鼓的一包錢,來到樊渭辦公室,十分有底氣地說:“樊局長,這錢是你的了,我的事兒你看著辦吧。”
樊渭沒有選擇人情,也沒有選擇金錢,而是選擇了正義。最終以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對趙某實施了拘留。
倒賣野生鳥類是一個暴利行業。樊渭主管野生動物保護工作期間,許多商販或是用利益誘惑,或是暴力恐嚇,但都沒能讓他停止正義的腳步。2009年、2010年,他先后組織對撫寧縣洋河套村、田各莊村兩個非法收購窩點實施“清巢”,7萬只野生鳥類成功放飛。2011年,又對天橋市場的非法收購黑窩點進行徹底清剿。如今,秦皇島野生鳥類市場徹底絕跡。(記者傅春秘 實習生王亞非)
(來源:《秦皇島日報》2013年3月27日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