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重 慶 市 委 組 織 部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 慶 市 公 務 員 局
2013年上半年重慶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市級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根據《關於印發〈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的通知》(中組發〔2013〕3號)和《重慶市公開遴選公務員暫行辦法》(渝人社發〔2012〕24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13年上半年市級機關(含市垂直管理部門、市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面向重慶市基層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名額和職位
本次共有24個市級機關遴選339人,具體職位見《2013年上半年重慶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遴選職位表》)。
二、遴選對象和條件
(一)公開遴選的對象
1.市級機關遴選對象:區縣(自治縣)級機關、市級機關下屬單位、市垂直管理部門和中央在渝單位所屬的區縣(自治縣)機關已進行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正科級及其以下職務層次人員。
2.市級機關下屬單位和市垂直管理部門所屬的區縣(自治縣)機關遴選對象:區縣(自治縣)級機關、鄉鎮(街道)機關以及區縣(自治縣)級機關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已進行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正科級及其以下職務層次人員。
(二)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
2.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業務水平高﹔
3.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3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5.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遴選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遴選職位表》。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區(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工作的經歷,以及在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軍隊轉業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年齡等截止時間均為2013年6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內的﹔
2.受處分期間的﹔
3.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4.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調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在現單位工作未滿2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遴選機關的遴選職位、資格條件詳見《遴選職位表》。遴選職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2012年下半年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執行。
(二)提交申請
遴選報名時間為2013年3月15日9:00至3月19日24:00。報名採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登錄“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cqhrss.gov.cn)進入報名系統,按照規定格式、內容和要求,填寫報名信息,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根據擬報考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專業要求以及自身實際情況,隻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証必須一致。報考人員須如實準確填寫各項報考信息,並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証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上傳的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5年內不得再次參加遴選。
填報職位后,報考人員下載打印《2013年上半年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表的格式不得改動。
(三)資格審查
1.遴選機關根據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對照報考資格條件和遴選職位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並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兩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遴選機關應及時下載並打印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的報考信息,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
2.報考人員在提交報名信息后的兩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因信息填報錯誤未審核通過的,可在2013年3月21日24:00前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遴選考試。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職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不得更改。
(四)報名確認和繳費
報考人員應在2013年3月23日24:00前,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確認和繳費。按渝價〔2006〕144號文件規定,《綜合知識測試》收費50元,由市人事考試中心在網上收取。網上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一個職位遴選名額與報考人數須達到《遴選職位表》中規定的開考比例,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市公務員局與遴選機關共同商定是否繼續進行遴選。
因報考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遴選的職位,報考該職位的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資格條件的職位﹔不改報其他職位的,市人事考試中心退還其筆試費用。
(五)打印準考証
資格審查合格並繳納考務費的報名人員,於2013年4月9日9:00至4月13日24:00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証(使用A4紙打印,保証字跡、照片清晰),未及時打印準考証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自負。
四、遴選程序
遴選採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分為《綜合知識測試》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分值均為100分。《綜合知識測試》由市公務員局在2013年4月14日上午9:00—11:30統一組織。遴選機關要求進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的,由遴選機關在4月14日下午自行組織,具體時間、地點由所報考遴選機關另行通知。《綜合知識測試》主要測試內容為:政策理論水平、調查研究能力、應變處置能力、決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職位業務水平測試》主要測試遴選職位所需的專業基礎知識、專業管理知識和專業政策法規等。
報考人員應按準考証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証和身份証。《綜合知識測試》成績查詢時間以考試當日通知為準。《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可於2013年5月3日登錄所報考遴選機關網站查詢。
對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的報考人員實行筆試加分制度。對因年度考核榮立三等功的加3分(有兩個以上三等功的不重復加分)﹔對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優秀等次,每獲優秀等次一次加1分,總分為3分,以上加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復累計。筆試加分人員,需在2013年4月15日至4月17日,向所報考的遴選機關提供証明材料。証明材料包括:書面申請、年度考核優秀証書或立功受獎通報(決定)、所在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証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逾期未辦理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人員經市公務員局匯總,面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后方能加分。
筆試成績計算方法:無《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的,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測試》+加分項目分值﹔有《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的,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測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2+加分項目分值。
《綜合知識測試》合格分數線由市公務員局統一劃定,低於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進入下一遴選程序。
(二)現場資格復審
現場資格復審時間:2013年5月20日至5月22日。在《綜合知識測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體能測評)比例進入面試(體能測評)的人員,須持身份証、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區縣(自治縣)組織部或人力社保局審核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市垂直管理單位由其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學歷學位証書原件及復印件按時到指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審(有關事項於2013年5月16日后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現場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體能測評)資格,其缺額由遴選機關商市公務員局決定是否遞補。遞補人員在《綜合知識測試》合格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三)體能測評
報考市司法局、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市森林公安局的人員須進行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於2013年5月16日后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
體能測評按《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附件4)、《重慶市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渝人社發〔2012〕81號)的規定組織實施。如因體能測評不合格或資格審查合格后放棄測評導致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與該職位遴選計劃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由遴選機關商市公務員局決定是否重新確定遴選名額。若某一職位無體能測評合格人員,則該職位本次停止遴選。
體能測評成績於當天公布,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方可進入面試。
(四)面試
面試由市公務員局和遴選機關共同組織實施。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進行。面試時間為2013年5月26日,有關事項於2013年5月16日后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參加面試人選的確定方法為:依據《職位表》中規定的面試比例,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報考市司法局、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市森林公安局的人員須體能測評也合格),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若進入面試人員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並列,則並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
達不到面試比例的,重新確定遴選名額。重新確定的遴選名額=進入面試人數×面試比例。計算結果大於1並有小數的,按四舍五入法處理﹔計算結果小於1的,由市公務員局和遴選機關共同商定是否進行遴選。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低於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遴選程序。
面試人員面試時須攜帶準考証、身份証,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面試結束后,進入下一遴選環節的人員不得無故放棄,違者記入個人信息,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市級機關的遴選。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
每個職位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到低次序,按與遴選名額規定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除市社保局、市供銷總社、九三學社市委按1:2比例差額外,其余遴選機關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總成績出現並列,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並列進入體檢,體檢合格后進行差額考察)。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在市公務員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於轉發〈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遴選人員或者遴選機關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隻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2.考察。除市社保局、市供銷總社、九三學社市委按體檢合格人員1:2差額比例,列為考察人選外,其余遴選機關體檢合格人員按1:1等額比例確定考察人選。遴選機關要認真制定考察標準和工作方案,將考察有關事宜書面通知考察人選,並及時與被考察人所在單位進行溝通。考察重點為德、能、勤、績、廉。考察結果量化計分,按分值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考察結果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的,不能進入下一遴選程序。
若因體檢、考察原因出現缺額的,由遴選機關商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決定是否進行遞補。進行遞補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的其他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如遞補人選總成績並列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來確定,筆試成績也並列的,則同時列為差額考察人選。
(四)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
各遴選機關綜合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遴選人員,按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擇優確定擬遴選人員,並分別在原單位和遴選機關公示7天。公示期滿,對無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設有試用期的遴選機關,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辦理轉任手續,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
五、監督與咨詢
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務員局負責對遴選機關和考試機構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各相關單位和人員要嚴格執行干部人事紀律,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有關規定和紀律的行為,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86867375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86868838、86868837
監督電話:86868869
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公務員局
詳情:http://zfxx.cq.gov.cn/zfxxgk/jsp/view/infoview.jsp?xxbid=96807
來源:重慶市政府網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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