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漢夫(Zhang Hanfu 1905.11.7~1972.1.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副部長(1949.10~1972.1)。江蘇武進人。曾留學美國和蘇聯。20年代末,從事黨的組織工作、文化宣傳工作、統戰工作和國際聯絡工作。抗日戰爭時期任重慶《新華日報》總編輯。抗戰勝利前夕,曾隨中共代表董必武赴美國舊金山出席聯合國制憲會議(1945)。上海解放后,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外事處處長。任副外長期間,參與或處理過新中國外交的許多重大事件,如:清除帝國主義在華殘余勢力、抗美援朝期間的中美交涉、反對制造兩個中國、談判建交、解決與鄰國的邊界問題、確定領海寬度開展與西亞非洲國家的關系等。1954年代表我國政府和印度政府代表談判簽署了《關于中國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間的通商和交通協定》,并遵照周恩來的指示,第一次在國際條約中正式寫進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1955年,隨周恩來出席萬隆會議。1961年5月,隨陳毅出席關于老撾問題的日內瓦會議,任中國代表團副團長,7月以后,任代理團長,直至達成協議,通過了《關于老撾中立的宣言》和《關于老撾中立宣言的議定書》。1965年,陪同周恩來出席萬隆會議10周年紀念會并訪問印尼。1966年4月,陪同劉少奇訪問巴基斯坦、阿富汗和緬甸。1966年6月,陪同周恩來訪問羅馬尼亞、阿爾巴尼亞等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