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良(1900—1985)字存初。女。江蘇常州人。1915年考入常州女師。1919年參加五四運動,曾任常州市學生會副會長。1923年考入上海法政大學,1927年畢業后任南京政工人員養成所指導員。1931年在上海開始執行律師業務,曾任上海律師公會執行委員。九一八事變后,發起組織上海婦女界救國會,被選為理事,上海文化界救國會成立后,被選為執行委員。1936年任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常務委員。同年底,與沈鈞儒、章乃器、鄒韜奮、李公樸、沙千里、王造時等,因積極參加與領導抗日救亡運動被國民黨政府逮捕入獄,為歷史上著名的“七君子”之一。抗日戰爭初期,在武漢、重慶等地從事民主運動。1938年任全國婦女指導委員會委員兼聯絡委員會主任。并任第一、二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1941年“皖南事變”后,退出國民參政會,辭去婦女指導委員會職務。1942年參加中國民主政團同盟(后改稱中國民主同盟),任民盟中央常委、重慶市支部組織部長。在重慶談判中,擔任民主同盟代表團顧問。1946年后回上海,繼續執行律師業務并積極參加民主革命活動。1948年后在上海創建民盟華東執行部,任主任。1949年9月,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任司法部部長、全國婦聯副主席,第五、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1978年2月至1983年6月任政協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是第一、二、三、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第五、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政協第一、二、三、四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民盟第一、二、三屆中央副主席,第四、五屆中央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