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出生,福建永定人。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在家鄉參加了青年運動和農民運動,從事反帝反封建斗爭。1927年參加中國共產黨。1928年領導了福建西部龍巖、上杭、永定等縣的農民武裝暴動,曾任中共永定縣委委員、中共閩西特委組織部長、閩西暴動委員會副總指揮、紅軍營長、團長等職,領導當地農民開展游擊戰爭,進行土地革命,建立蘇維埃政權,是閩西革命根據地主要創建人之一和卓越的領導者。1929年春,率部配合毛澤東、朱德領導的中國工農紅軍第四軍入閩作戰。5月,永定縣革命委員會成立后任主席。7月任中共閩西特委軍委書記。8月任紅四軍第四縱隊黨代表(后改為政治委員)。12月參加在古田召開的紅四軍第九次黨的代表大會后,率部在毛澤東、朱德指揮下轉戰贛南、粵東北,反擊閩粵贛三省國民黨軍隊的“會剿”。1930年3月,閩西蘇維埃政府成立后任執行委員會委員。后又任閩粵贛邊軍事委員會委員和彭(湃)楊(殷)軍事學校政治委員等職。1931年11月出席第一次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工農兵代表大會,當選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執行委員會委員、土地部部長。1932年3月,福建省蘇維埃政府成立,任主席,積極組織召開縣、區、鄉工農兵代表大會,成立蘇維埃政府,為發展人民武裝力量和建設革命根據地做出了重要貢獻。1934年第四次反“圍剿”時,受“左”傾冒險主義的打擊,被撤銷福建省蘇維埃政府主席的職務。同年10月中央紅軍長征后,任閩西南軍政委員會主席,同鄧子恢、譚震林等一起,留在閩西堅持了三年的游擊戰爭。1936年12月西安事變發生后,貫徹執行中夫關于建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指示,堅持我黨獨立自主的方針,同閩西南的國民黨當局談判,建立了閩西南抗日義勇軍第一支隊,為推動國共兩黨聯合抗日起了積極作用。1937年任中共閩粵贛邊省委書記、新四軍第二支隊司令員等職,率部進入蘇南地區,開展游擊戰爭,沉重打擊了日本侵略軍。1939年5月到延安,入中央黨校學習。1941年任新四軍第七師師長。1943年2月任中央黨校二部主任。1945年10月任華中軍區司令員。1946年7、8月間,參與組織蘇中戰役,并領導支援前線工作。同年10月率部北上轉戰山東。1949年1月任中共中央華東局常委兼組織部長。上海解放后,他組織華東隨軍南下工作團,并率該團南下福建。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委員、中共中央華東局第四書記、中共福建省委書記、省人民政府主席、省軍區政委等職,參加領導了福建海防建設。1952年任華東行政委員會副主席兼政法委員會主任。1954年9月,在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當選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在長期領導檢察院工作期間,堅持黨的正確路線和政策,在保護人民群眾、打擊敵人和刑事犯罪活動,建立健全社會主義法制,鞏固人民民主專政的斗爭中成績卓著。他曾被選為中國共產黨第七至十一屆中央委員會委員,第四、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在“文化大革命”中,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進行了堅決的斗爭。
1980年8月,積極響應和推動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主動辭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的職務。1981年12月16日因病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