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不要調動工作,因為原單位黨組織和群眾對犯錯誤黨員的情況比較了解,便于監督和幫助犯錯誤的黨員改正錯誤。如確因工作需要而必須調動時,組織關系介紹信應按“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系>>詳細
一般可分三種情況辦理: (1)被恢復黨籍的同志仍在原單位的,應讓本人參加組織生活,不必辦理轉移組織關系的手續。 。2)不在本單位的,由作出恢復黨籍決定的單位,出具蓋有區、縣以上黨委組織>>詳細
不按期轉移黨員組織關系是組織觀念淡薄的一種表現,是黨的紀律所不允許的。對那些沒有正當理由,長期不轉移組織關系,不按指定單位去報到的黨員,應該給予嚴肅的批評和教育,限期報到。如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不轉>>詳細
(1)縣、旗、市委及以上各級黨委的組織部。 (2)中央直轄市(京滬津)的區委組織部。 。3)黨中央各部委的機關黨委和中央一級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機關黨委、政治部。 。4)省、自>>詳細
黨員調動工作、參軍、招工、升學、轉業,從一個地區或單位調到另一個地區或單位時,需要轉移組織關系。轉移黨員組織關系由黨的基層委員會及其上級黨委組織部辦理,統一使用“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并加蓋>>詳細
黨章規定:“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并報上級黨組織批準!边@一規定表明,黨員如果沒>>詳細
一般應由支部書記主持。如果支部書記因故不能到會,可由支部副書記主持。>>詳細
支部黨員大會和由它選舉產生的支部委員會是支部的領導機關。支部委員會在支部黨員大會閉會期間,負責支部的經常工作。 支部委員會要對支部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負責,定期向支部黨員大會報告工作,接>>詳細
(1)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本單位貫徹落實的計劃、措施。 (2)定期聽取、討論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 。3)討論>>詳細
總結前,要搞好調查研究,注意傾聽黨員的意見;總結要堅持一分為二的觀點,既要肯定成績,又要找出差距,做到成績講夠,差距找準;支委會做完支部工作總結后,要組織黨員進行討論,共同總結經驗教訓,明確今后的努力>>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