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山西代表團舉行全體會議,審議各項決議草案、慈善法草案建議表決稿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黃潤秋辭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草案。
山西代表團團長王儒林,副團長李小鵬、樓陽生、胡蘇平、高建民、吳政隆、劉杰、李政文參加審議。吳政隆主持。
會議審議了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的決議草案、關於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草案、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草案、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會議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草案建議表決稿,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黃潤秋辭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草案。
吳政隆主持時指出,會議期間,我團各位代表講大局、議大事,重實際、求實效,專心致志、依法履職,齊心協力、集思廣益,圓滿完成了會議各項議程。代表團服務保障工作組和隨團工作人員以及隨團新聞記者,工作認真負責,紀律嚴明,作風務實,服務周到,保障了我團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得到了全團代表一致贊揚。大家返回各自工作崗位后,要把落實大會精神作為當前首要的政治任務,深入學習、廣泛宣傳、認真落實大會各項決議和文件,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在兩會期間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張德江委員長、馬凱副總理在我團參加審議的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把全省干部群眾的思想統一到中央精神上來,把力量凝聚到省委十屆七次全會和省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決策部署上來,按照省委“五句話”總體要求,堅定信心,攻堅克難,為我省“十三五”開好局、起好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積極貢獻。(記者 尚慧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