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剛過,有關高考的種種問題再一次“井噴”。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推行初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並不是一個新鮮事物,但因其具有改變多年來未曾化解的“一考定終身”的“力量”,又是未來“新高考”模式中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再度引發了高考學生和家長的關注。
那麼,何謂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又當如何開展評價?在其操作實施的過程中,又該注意哪些問題?
目的:促進學生發展,改變高中學生評價生態
中國教育學會會長鐘秉林指出,當下的高考招生錄取制度存在標準單一、高校自主權小,加分政策破壞了高招的公平環境等問題,因此必須改革高考錄取方式,健全人才選拔的綜合評價和多元錄取機制,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以適當權重計入入學考試成績或作為重要參考。
從2001年《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中明確提出建立並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開始,時至今日,綜合素質評價已經歷了十余年的風風雨雨。
“綜合素質評價應是日常性的考察考核,其目的不在於為考試服務,主要目的是促進學生發展,改變高中學生評價生態。”河南大學副校長劉志軍表示,十多年的研究實踐已經對綜合素質評價形成了基本共識。
疑慮:一旦和高考錄取掛鉤,是否有“由好變壞”的風險
盡管綜合素質評價提了很多年,但無論家長還是專家對此仍有著諸多疑問與爭論。
劉志軍坦陳,在具體推進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過程中,仍有不少問題有待解決。“首先,以往有關綜合素質評價常常是排除學習成績之外的一種評價,是一種非學術能力的評價。但從字面上來講,綜合素質評價不應該排除學習成績。第二,綜合素質評價過於強調量化等級結果,無論是2004年各省出臺的《完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相關指導意見》,還是2008年教育部推出的《普通高中學生的評價指導意見(意見征集稿)》,都明確提出了‘等級評價’,使各地各校在推進該工作時都強調了等級問題。”他說,“等級評價有著無法克服的缺點,學校之間的差異使等級之間缺乏可比性。”
北京市海澱外國語實驗學校副校長朱燕也認為,綜合素質評價根本目的在於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但一旦和高考錄取掛鉤,就有著“由好變壞”的風險。
建議:應漸進改革,不能有太強的功利性
盡管存在與高考不能很好地掛鉤、無法撼動高考指揮棒的強勢地位,以及操作性不強,很難實施等問題,但在合肥市第十一中學黨總支書記吉坤看來,綜合素質評價有利於學生全面發展是不容置疑的。“綜合素質評價是中學階段學生自行發展的總結,讓該評價成為學生全面發展的動力,必將提升學生的整體素質,從而為大學和社會輸送多樣性人才。”
那麼,綜合素質評價的未來之路,該怎麼走?
“綜合素質評價不能有太強的功利性!”吉坤強調,不管是納入高考,還是不納入高考作為參考,都應該作為學校教育工作的導向來進行指導。“同時,還要成立一個獨立的第三方機構,對學校的綜合素質評價進行監測,保証綜合素質評價的真實性。”
劉志軍認為,綜合素質評價式的改革,隻有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才能發現更多的問題,因此必須實行漸進改革。“可以先期小范圍地在自主招生中進行,然后再逐步增加,我們可以在過程中發現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這樣才能避免一下全面鋪開而帶來不可扭轉的弊端。”(記者 晉浩天 靳曉燕)